一、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1、区委巡察办主要职责:向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贯彻落实中共管城回族区委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作出的决策和部署;协调配合有关部门调配、培训、监督和管理巡察工作人员;督促检查上级党委巡视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督促检查中共管城回族区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督办上级巡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中共管城回族区委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等。
2、区委巡察组主要职责:在中共管城回族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承担全区巡察任务,向中共管城回族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并报告巡察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中共管城回族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为中共管城回族区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办事机构,机构规格为正科级;中共管城回族区委第一巡察组、中共管城回族区委第二巡察组、中共管城回族区委第三巡察组、中共管城回族区委第四巡察组,机构规格均为正科级。
(三)人员构成情况
根据省委豫编办【2015】124号文件精神,区委巡察机构行政编制20人,其中领导职数14人(郑编办【2015】174号)。我区因工作需要,现实有人员14名,分别为区委巡察办主任、副主任各1名,四个巡察组组长、副组长、巡察专员各1名,巡察工作正常开展。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6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0万元(财政拨款60万元、缴入国库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及罚没收入0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缴入财政专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万元,事业发展专项支出0万元。
(一)按功能科目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0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60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60万元。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去年增加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