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75134/2017-00115
  • 区编办
  • 预算,部门预算
  • 2017-05-25
  • 2017-05-25
管城区编办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根据《中共管城回族区委、管城回族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管城回族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管发〔2010〕6号),设置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为区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是区委、区政府负责全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机构编制管理的工作部门,列区委机构序列。现将我单位编制情况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执行省市有关机构编制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草案。

2、研究全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以及相关领域涉及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问题;协调有关专项改革事宜。

3、拟订全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审核各有关单位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和协调各有关单位机构改革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4、统一管理全区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机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编制工作。

5、协调区委各部门、区政府各部门的职责配置及调整,协调区委、区政府各部门之间以及区级党政部门与乡(镇)办之间的职责分工。

6、审核区委各部门、区政府各部门和派出机构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审核乡(镇)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按照管理权限做好机构更名、股级机构审批、编制调整等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7、审核区人大、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机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8、拟订全区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并协调区直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审核区直事业单位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和经费管理形式。

9、拟定机构编制管理与财政预算管理、组织人事管理配合制约机制的政策措施,全面推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等制度,推进机构编制管理创新。

10、负责全区机构编制统计工作,负责区直机关事业单位进人编制审核工作。

11、监督检查各有关单位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负责各有关单位三定规定运行情况的评估工作。

12、负责对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13、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区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内设机构:综合科、机构编制科(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科牌子)。

下属单位:管城回族区机构编制研究中心、管城回族区事业单位改革办公室。

(三)人员构成情况

管城区编办机关及归口预算管理单位人员共有编制19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事业编制14人;在职职工18人,离退休人员0人。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216.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16.31万元(财政拨款216.31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0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转移支付收入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216.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6.3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按功能科目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216.31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3.5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8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1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80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216.3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75.2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7.3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3.7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部门支出预算216.31万元,比上年增加29.71万元。增加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7.34万元。其中,邮电费1.5万元,会议费1.5万元,差旅费2万元,维修(护)费1.5万元,办公费9万元,印刷费7万元,工会经费(40%)0.86万元,工会经费(60%)1.29万元,福利费2.69万元。

六、“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去年减少0.9万元,减少原因为:我单位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的相关规定,未安排此项支出。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

八、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附件: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目录: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主办单位: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商城路217号 邮编:45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