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管城区人武部在郑州警备区和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1、当好同级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经常开展活动,主动请示汇报,积极争取支持,开好议军会议,确保党管武装制度落实。
2、履行后备力量基层建设“一线指挥部”智能,确保民兵、预备役组织建设、军事训练、政治工作落实。
3、负责战争动员潜力调查、统计,掌握战争动员有关资料,拟制战时动员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国防动员各项准备工作。
4、负责战时兵员动员的组织与实施,带领和指挥民兵、预备役人员参战支前,组织作战准备,指挥协调作战行动。
5、组织兵役登记、兵员征集、直接招收士官、退伍军人服预备役和地方与军事专业对口人员登记统计,搞好专业技术兵储备区建设,配合有关部门搞好军队院校学员、国防生的招收工作。
6、负责民兵武器装备库、民兵训练基地的管理。
7、协助预备役部队确定预编单位,落实参训人员,搞好预任、预编预备役官兵的管理。
8、负责专武干部的教育管理,与地方组织、人事部门共同搞好专武干部的录用、培养、考核、调配和使用。
管城区武装部现编制部长、政委,下辖军事科、政工科和后勤科三个科室。现有5名现役干部,12名地方事业编制人员。
二、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我部预算批复为218.21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工资福利支出116.47万;商品服务支出7.88万;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86万。
2、事业发展专项支出85万元,主要为国防事业和征兵工作支出。
三、“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包括部门本级及所属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及其他单位)通过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2017年预算中无三公经费,与去年相比无增减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