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城回族区劳动保障服务管理中心是管城回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独立核算二级机构,承担着劳动用工就业等方面的工作。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管城回族区劳动监察大队负责开展普法教育工作,宣传国家劳动保障方针、政策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具体承办局各执法单位提请需要实施行政处罚的案件。督促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依法办理各种用工手续。负责劳动合同的推行和管理工作。认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协助做好劳动争议案件的调查取证和调解工作或移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对立案的劳动保障监察案件进行调查取证,并提出处理意见。妥善处理企业职工罢工、集体上访等突发事件,协调劳动关系,维护社会稳定。负责报送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信访等情况报表。对劳动保障监察员进行培训和监督。
(二)人员构成情况
管城回族区劳动保障服务管理中心为区人社局二级独立核算机构,共有事业编制人员29名。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300.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00.79万元(财政拨款300.79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300.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0.79万元。
(一)按功能科目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9.0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4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26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300.7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61.8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4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0.59万元。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部门支出预算300.79万元。比上年增加55.29万元,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110.35万元,原因是工资调整。专项支出减少55.1万元,原因是专项统一由市局安排资金。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8.4万元。其中,办公费7.7万元,印刷费2万元,培训费1万元,邮电费0.5万元,工会经费3.2万元,福利费4万元。
六、“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0万元。原因为厉行节约,合理安排公务招待支出。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八、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 。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附件: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目录: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劳动保障服务管理中心
2017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