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我局系管城回族区人民政府正科级单位,行政事业编制。目前工作职责范围包括:1、管理区级国有资产、土地的保值增值工作。 2、管理下属单位企业职工、退休职工的养老统筹的代收代缴、退休人员手续的办理、社会维稳维控信访及生、老、病、丧等工作。3、管理我局在职干部职工、行政退休干部职工的生活保障、正常考核、工资上报、定岗升级等工作。4、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和有关局委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办公室、财务室、人事资料室、档案室。
(三)人员构成
我单位在编干部、职工13人,其中:行政在编2人,事业在编11人,在职职工4人,离退休9人。
二、收入预算说明
本单位2017年预算收入26.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6.84万元(财政拨款26.84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预算支出26.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84万元,事业发展专项支出16万元。
功能科目分类,2017年事业离退休5.50万元,行政运行(物资事物)21.34万元。
支出用途分类,基本支出10.84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84万元;事业发展专项支出16万元。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支出预算总计26.84万元,比上年减少33.16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工作调整项目安排减少、,导致专项预算比上年减少33.20万元;因是人员工资调整,导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比上年增加0.04万元。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5万元,其中:办公费5万元。
六、“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为0万元。与去年相比无变化。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为0万元。
八、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 。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附件: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目录: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管城区物资局
2017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