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75134/2017-00103
  • 区信访局
  • 预算,部门预算
  • 2017-05-24
  • 2017-05-24
管城回族区信访局2017年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工作职责

1、代表区委、区政府受理人民群众给区委、区政府及其主要领导人的来信,接待群众来访,督促协调重大疑难信访案件,为来信来访群众提供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服务。

2、承办国家、省、市、和区委、区政府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同志批示件的落实情况;向有关单位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审结要结果案件。

3、协调处理跨地区的重要信访、群众集体赴京到省去市上访和突发上访事件;对重要案件实施逐案监督,并提出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理建议。

4、分析预测信访形势,深入调查研究,征集人民群众合理化建议,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提供信访信息,并对重要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5、指导全区信访工作,组织交流工作经验,提出改进措施;组织信访干部的培训;指导全区信访部门办公自动化建设。

6、负责四级“两会”、市、区重大活动信访保障工作,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工作。

7、负责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协调信访工作的地区间活动。

8、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信访责任分工,局设置7个科室,分别为局办公室、区来访接待室、办信科、复查复核办公室、群众工作科。

   (三)人员构成情况

信访局独立编制机构3个,其中有1个行政归口单位(信访局,2个事业单位(人民来访接待中心、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办公室)。本单位总编制人数32个,其中:行政编制11人,事业编制21人,退休5人,离休1人。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448.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48.46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448.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0.46万元,事业发展专项支出48万元。

(一)按功能科目分类

行政运行(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事务)支出280.18万元,信访事务支出91.67万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8.6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9.31万元,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1.3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8.02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19.28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

基本支出400.4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19.1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4.11万元,商品服务支出37.21万元。事业发展专项支出48万元。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部门支出预算448.46万元,比上年增加12.26万元。增加原因:单位人员增加及工资调整。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37.21万元。其中,会议费1.1万元,差旅费11.6万元,维修(护)费1.9万元,培训费1万元,办公费5万元,印刷费2.6万元,其他公用经费5万元,工会经费4万元,福利费5.01万元。

六、“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去年减少1.5万元,减少原因为: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和公车改革的相关规定,2017年我单位预算没有安排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购置方面的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八、名词解释

1.行政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 。纳入区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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