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603X/2016-00007
  • 管城回族区南曹乡人民政府
  • 财政,财政资金,预算
  • 2016-04-20
  • 2016-04-20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南曹乡人民政府2016年预算公开说明

一、南曹乡概况 

南曹乡成立于1987年,总面积55.4平方公里,位于郑州市中心城区东南部,东临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西临十八里河镇,南临南部新城,北靠郑州中心城区,通过机场高速等快速通道便捷连接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试验区,地理位置十分优越。现辖14个行政村,42个自然村,73个村民小组,2个社区,人口3.92万人,流动人口20余万人。

南曹乡人民政府下设3个综合办事机构,包括党政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和经济工作办公室;5个事业单位,包括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村镇建设发展中心,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心和劳动保障所。  

党政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党的建设、纪检监察、统一战线、人民武装、精神文明建设、组织人事、宣传工作;负责起草党政文件、报告、文书处理、档案管理和信息调研等工作;负责政法、信访、保密、老干部等工作;负责目标管理工作;指导群团组织开展工作;负责人大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

社会事务办公室(挂计划生育办公室牌子、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牌子)主要职责:负责民政、司法、文教、卫生、体育、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劳动和社会保障及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帮扶救助弱势群体等社会公益性事业;负责村镇建设规划、土地管理使用、环境保护等工作。 

经济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财政、农税、审计、物价、农经、招商引资工作;为辖区内企业发展提供良好环境和服务。 

农业服务中心主要职责:负责农技、农机、畜牧、兽医、林业、水利、渔业等工作;负责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推广等工作;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 

文化服务中心主要职责:负责科普、教育、文化、体育、广播电视事业等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农村文化娱乐活动的开展等工作。 

村镇建设发展中心主要职责:负责村镇建设规划、环境保护、环境卫生、爱国卫生运动;负责交通、市政管理;负责土地的管理及使用。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心主要职责: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技术性服务工作。 

劳动保障所主要职责:负责宣传贯彻有关劳动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负责综合管理劳动就业工作;负责综合管理本镇劳动关系调整,规范劳动合同的管理和制定相关的管理办法;负责综合管理本镇养老、事业、医疗、工伤、生育、农村养老等社会保险工作;负责协助劳动和社会保障基金的收缴和稽查工作;负责承担本镇劳动和社会保障的统计、工作总结和信息上报工作;负责承办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6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6年预算批复为4835.3万元

1、工资和福利支出513.9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08.6万元,津贴补贴293.3万元,其他津贴补贴77.9万元,社保缴费34.1万元。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37.2万元;其中:离休费8.2万元,退休费184.3万元,住房公积金40.6万元,遗属补助4.1万元

3、商品服务支出2128.9万元;其中:公用经费34.5万元,工会经费:8万元,福利费:10万元,运转经费2076.4万元。

4、事业发展专项支出1955.3万元,其中:统筹基本建设支出120万元,其他支出1835.3万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包括部门本级及所属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及其他单位)通过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16年预算中三公经费(公务接待费)为4.6万元,2015年预算三公经费(公务接待费)为1.4万元,增加228.57%,由于我单位辖区面积大,各项工作任务繁重,导致公务接待量增加。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公务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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