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城回族区文化旅游新闻出版局根据财政局的要求和部署,按照相关文件精神,现将预算编报情况做如下说明:
一、工作职责
1、承担全区社会文化事业管理职能。
2、协调推动我区各类社会文化事业的建设和发展。
3、组织群众文化活动,文艺演出,美术展览,文艺创作培训。
4、管理我区的音像制品和新闻出版工作。
5、查处文化市场市场违规行为以及扫黄打非整治活动。
6、研究文化市场发展态势。
7、积极开发我区文化旅游资源,发展旅游产业,做好旅游服务工作。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区文化旅游新闻出版局内设7个科室。
(一) 综合办公室
负责政务接待、对外联络、机关内部制度建设、会议组织、督查督办、局机关业务学习、公章管理、车辆调配、财务、人事劳资、档案管理、各类综合材料的起草和汇总、值班安排、考勤统计、办公用品采购及发放、会议通知、文件领取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 文化馆
负责组织声乐、器乐和美术的培训和指导、协调各表演团队、协调参加各种大型演出、组织各种文化活动、美术和摄影方面的精品收集及创作、协调组织各种展览活动。
(三) 图书馆
负责组织制定图书馆的工作计划及总结、负责儿童阅览室书刊管理和借阅服务工作、负责成人和儿童阅览室书刊管理和借阅服务工作、书架的分类、整理、上架、维护管理工作、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电子阅览室日常管理和维护及电影展播活动。
(四) 管理科
负责全区歌舞娱乐场所、电子游艺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新闻出版物、音像制品零售、印刷复制行业的行政许可和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演出场所、美术品市场备案工作;负责与上述行业有关的娱乐协会工作和其它临时性工作。
(五) 稽查科
负责新闻出版市场(歌舞娱乐场所、其他印刷品企业、打字复印店、出版物经营单位、电子游戏厅、网吧、音像制品经营单位、美术品市场)稽查执法和扫黄打非工作。
(六) 旅游科
负责组织策划各类旅游活动、与市旅游局及景区等单位对接等工作、全区重点旅游建设项目实施指导和检查、旅行社服务网点及旅行社分社的资料收集、申报、档案管理、受理海内外旅游者的投诉等旅游相关工作。
(七) 社文科
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展示、宣传、保护工作、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全区基层文化阵地建设情况、定期到基层对文化阵地进行指导、基层文化建设的奖补资金拨付、社会文化活动的组织、协调。
三、2016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总收入558.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558.9万元。
(二)总支出558.9万元:其中包括工资和福利支出379.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4.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费45.9万元,事业发展专项支出88.7万元。
1、工资和福利支出379.4万元,其中:基本工资84.3万元,津贴补贴175.6万元,其他津贴补贴52.8万元,社会保障费54.4万元,公务员补贴12.3万元。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4.9万元,其中:退休费18万元,住房公积金26.9万元。
3、商品和服务支出费45.9万元,其中:
(1)公用经费22.2万元,其中:办公费5.3万元,水费0.6万元,电费9万元,物业管理费5.3万元,差旅费1万元,维修(护)费1万元。
(2)工会经费5.2万元。
(3)福利费6.5万元。
(4)运转经费12万元,其中:办公费5万元,水费1万元,电费1万元,物业管理费1万元,差旅费1万元,维修(护)费1万元,印刷费1万元,委托业务费1万元。
4、事业发展专项支出88.7万元,其中:其他资本性支出5万元,其他支出83.7万元。
四、三公经费说明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规定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2016年我单位预算没有安排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和公务接待费方面的费用,与2015年部门预算中的三公经费相比无增减变化。
管城回族区文化旅游新闻出版局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