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荆山南路街道办事处
2016年度预算公开报表说明
一、机构设置
紫荆山南路街道办事处在党政工作上受区委、区政府直接领导,业务上接受各相关局委的指导。办事处实有人数168人,内设党政办、党建办、财政所、司法所、纪委监察室、信访办、平安建设办公室、长效办、环卫所、三资管理办公室、计生办、经济管理科、安全生产科、街政科、城管科、新型城镇化办公室16个科室,下辖新南社区、陇海南里社区、城东南社区、中储社区、航海社区、金城街社区、沙隆达社区等16个社区居委会(其中2个社区待批试运行),其中14个城区社区,2个都市村庄社区。
二、主要职能
1、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党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
2、负责街辖区内的地区性、群众性、公益性、社会性工作;
3、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积极组织以提高市民质素为目的的活动,树立文明新风;
4、按照职责范围,负责街辖区内的城市建设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环境保护、市政、房地产等监督、管理、服务工作;
5、负责街辖区内的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依照有关规定做好出租屋和外来暂住人员的管理工作;
6、负责民事调解,法律服务工作,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
7、负责计划生育、劳动就业、安全生产管理、初级卫生保健、民兵、兵役、侨务等工作;
8、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保障少数民族的权益;指导和帮助居民委员会搞好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发挥居委会的群众自治组织作用;
9、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汛、防风、防火、防震、防灾和抢险工作;
10、向区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事项;
11、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2016年预算编审说明
紫荆山南路街道办事处2016年财政拨款232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40万元,包含工资福利支出1093.6万元(其中基本工资239万元、津贴补贴495.5万元、养老保险112.5万元、医疗保险61.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31.7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156.4万元、退休费75.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14.7万元(其中公用经费10万元、工会经费14.7万元、福利费18.4万元、电费24万元、培训费3.6万元、印刷费30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400万元);事业发展专项支出487.6万元,包含其他支出487.6万元。
四、“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包括部门本级及所属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及其他单位)通过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
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本单位2016年预算“三公”经费支出为0元。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紫荆山南路街道办事处
201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