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城回族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
一、基本情况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原名郑州市管城回族区房产管理局,2010年3月,根据区委、区政府《管城回族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精神,管城回族区房产管理局更名为管城回族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为区政府直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政府工作部门。
二、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住房保障、房产管理和住房制度改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负责全区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实施全区保障性住房和旧城(棚户区)改造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3、负责区物业行业管理、辖区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初审和物业管理小区达标验收工作;指导、协调、监督业主委员会的组建备案和运行;处理物业投诉。
4、落实直管公房房政管理和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负责区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5、负责区房产租赁管理工作。
6、负责区房屋安全管理、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申请使用的初审管理工作和防汛工作。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情况:2016年度收入总额为917.9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
(二)支出情况:
2016年度支出总额为917.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2016年度基本支出总额为117.9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102.3万元。其中基本工资83.4万元,社会保障费16万元,公务员补贴2.9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8.6万元。其中办公费5.6万元,工会经费及福利费3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7万元。
(2)项目支出800万元。
1.住房保障工作经费460万元。
2.物业管理和安全管理工作经费70万元。
3.老旧小区管理补助经费270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我单位因工作需要常年未列入三公经费预算,因此与2015年部门预算中的三公经费相比并无增减变化。
五、关于预算绩效说明
2016年我区未开展预算绩效。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