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城回族区卫生局2016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能
我部门是主管全区卫生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能是:
1、贯彻执行国家卫生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2、拟订全区卫生改革与发展目标、规划和政策。
3、组织拟订全区卫生事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区卫生资源配置;指导全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制定全区卫生人才发展规划。
4、负责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技术、医疗质量的政策、规范、标准,组织制定医疗卫生职业道德规范,建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5、组织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监督实施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提出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
6、贯彻执行党的中医政策和中医药法律、法规,拟订全区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卫生事业发展总体规划。
7、组织拟订并实施重大疾病防治规划与策略,规划并指导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落实国家免疫规划及政策措施,协调有关部门对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常见病和多发病等重大疾病实施防控与干预。
8、组织拟订全区卫生监督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规划并指导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指导规范卫生行政执法工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和学校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公共场所和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
9、组织拟订全区农村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规划并指导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综合管理。
10、组织拟订全区社区卫生、妇幼卫生、健康教育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规划并指导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妇幼保健的综合管理和监督,负责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
11、拟订卫生应急预案和政策措施,规划并指导卫生应急体系建设,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指导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与应急处置工作,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12、组织制定全区医疗卫生科技和医学教育发展规划,组织重大医药卫生科技攻关,指导医学科技成果和新技术的普及应用,组织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和毕业后医学教育工作。
13、承担区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和区政府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14、负责全区卫生系统职业道德教育、法制教育,促进卫生行业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15、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
我局内设办公室、财务科、人事科、医政科、农卫科、中医科、公共卫生科、基层卫生科、医改办、信息调研科、纪检监察室、行政审批办公室,共12个科室。局属二级机构6家,卫生监督所、健康教育所、新农合办公室、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所,保健委员会办公室。局属医院5家,管城区人民医院、管城中医院、郑州市大肠肛门病医院、十八里河镇卫生院、南曹乡卫生院。
二、年度部门预算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
2016年预算工资福利支出64.1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21.5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9.20万元。
2、项目支出
2016年其他支出2841.20万元,其中国库额度已下1961.5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5万元。
三、年度部门收入预算情况
2016年预算财政拨款2971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6年度预算: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用支出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