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管财字 [2015]65号文件精神,按照区财政局的工作部署安排,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和相关数据,管城区南水北调办公室于2015年11月17日对2016年部门预算工作进行充分讨论和部署,现将具体工作情况说明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的有关法规、政策及管理办法。
(二)协助、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对南水北调河南省郑州2段工程的监督检查和稽察工作;参与区南水北调主体工程建设资金筹措工作。
(三)负责南水北调郑州2段建设中环境保护、生态建设等重大问题的协调,参与指导、监督管城区乡镇南水北调工作。负责市管城区南水北调工程建设资金的筹措、管理和使用。
(四)负责市管城区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建设质量、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协调解决管城区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建设中的重大技术问题及南水北调配套工程的阶段性验收工作。
(五)负责区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的有关宣传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南水北调办在编人数16人,内设4个科室。
(一)综合科
负责本级政务工作;负责公文处理、信息、议案、建议、提案和信访、档案、保密、接待联络以及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组织起草有关重要文稿;负责重要文件和重要会议决定事项的督查工作;负责宣传报道工作。
(二)党建办
宣传和贯彻落实地方党委、政府的方针、政策,把党的工作渗透到本级单位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为推进本级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思想和组织保证。支持和协助单位负责人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三)管理科
负责区南水北调工程年度开工项目及投资规模的汇总;提出区南水北调工程预备费项目、投资结余使用计划以及因政策调整和不可预见因素增加的工程投资等建议;负责组织研究区南水北调配套工程规划、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初步设计等前期的有关工作;根据核定的工程投资总量和下达的年度投资计划,负责区南水北调配套工程项目建设年度投资计划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协调、平衡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投资计划和工程进度;组织制订并实施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特许经营方案。
(四)财务科
研究提出有关年度建设资金预算;参与区南水北调主体工程建设资金筹措工作;负责区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建设资金的筹措、管理和使用;组织投资控制风险分析;协助有关方面为区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引进资金和技术;负责内部的审计工作。负责本级的预算编制及财务、资产的管理工作。
三、2016年度财政部门预算情况
2016年预算行政运行支出:190万元,按项目类别区分
(一)工资福利支出121.2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支出:27.7万元;津贴补贴支出:54.9 万元;其他津贴补贴支出:17.1万元;事业单位医疗保险:5.3万元;生育保险:0.3万元;养老保险:11.7万元;工伤保险:0.2万元;公务员补贴:4.0万元。
(二)商品服务支出25.2万元,
其中办公费2.3万元;差旅费0.5万元;维修费0.1万元;会议费0.5万元;招待费0.4万元;印刷费1.0万元,手续费0.1万元,委托业务费1.5万元;工会经费1.7万元,福利费2.1万元;运转经费15万元。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6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支出:8.6万元。
(四)其他支出35万元,其中防汛度汛工作经费10万元、安保工作经费10万元、以及环境治理工作15万元。
与2015年部门预算相比,工资福利支出减少了15.9万元,商品服务支出减少了26.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减少了0.7万元,其他支出减少了50万元。
四、“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包括部门本级及所属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及其他单位)通过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本单位2016年预算“三公”经费支出为0元。
管城区南水北调办公室
2016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