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75185/2016-00026
  • 管城回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部门预算
  • 2016-04-28
  • 2016-04-28
管城区劳动监察大队2016年财务预算情况说明

管城回族区劳动监察大队是管城回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的二级机构,主要监督劳动用工等方面的工作。

一、主要职能:

管城回族区劳动监察大队负责开展普法教育工作,宣传国家劳动保障方针、政策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具体承办局各执法单位提请需要实施行政处罚的案件。督促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依法办理各种用工手续。负责劳动合同的推行和管理工作。认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协助做好劳动争议案件的调查取证和调解工作或移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对立案的劳动保障监察案件进行调查取证,并提出处理意见。妥善处理企业职工罢工、集体上访等突发事件,协调劳动关系,维护社会稳定。负责报送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信访等情况报表。对劳动保障监察员进行培训和监督。劳动监察大队科室:监察一科、监察二科、监察三科、监察四科、综合科、办公室、网格办、举报中心共八个科室。

二、2016年预算收入支出情况:

我单位为做好2016年劳动监察工作,根据劳动监察工作需要,申请2016年经费预算669.4万元,现将2016年预算情况说明如下:
  (1)行政运行、医疗及住房公积金等支出268.3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230.6万元。2.对个人及家庭补助支出16.5万元 3、公用经费14万元,其中办公费7万元,差旅费0.5万元,培训费2万元,印刷费3.5万元,邮电费1万元。4、工会经费3.2万元; 5、福利费4万元元。
  (2)其他支出共计401.1万元:
  1.专项资金72.8万元。2.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工资社保及劳务管理费328.3万元。

     (3)“三公经费”支出说明: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通过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2016年我大队“三公经费”列支为0万元。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劳动监察大队

                             2016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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