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的预算支出包含行政运行、事业单位医疗、住房公积金、公务员医疗补助和项目支出5项,共计2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9万元,项目支出150万元。
一、单位概况
本单位自2012年3月成立,主要任务是看守好现有生态环境及地面附属物,认真做好相关各部门、各单位的协调工作,并积极向群众宣传潮湖生态园的建设开发的相关政策,为保障下一步工作稳步向前推进打好基础。我单位下设2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财务室(含人事)。
二、预算说明
(一)、基本支出
(1)、工资和福利支出
本单位共有工作人员18人,其中事业人员18人。工资预算89.7万元,养老保险11.6万元,工伤保险0.2万元。
(2)、公用经费
按照本单位在编人数,每人4000元,共18人,公用经费共计7.2万元。
(3)、交通支出
因车改方案尚未确定,待车改方案确定后由财政部门统一核算。
(4)、运转经费
因我单位承担了管城回族区三环以南违法建设、违法占地综合整治工作指挥部的相关工作,为保障相关工作正常开展,需要运转经费10万元。
(5)、工会经费及福利费
按照现有工资计提,工会经费1.5万元,福利费1.9万元。
(6)、住房公积金
根据单位全额拨款在编人员工资配比,需要住房公积金7.8万元。
(7)、事业单位医疗
根据单位全额拨款在编人员工资配比,需要医疗保险5万元,生育保险0.3万元,公务员补贴3.8万元。
(二)、项目支出
(1)、政府采购
我单位预计2016年无政府采购项目。
(2)、指挥部经费
2015年我单位承担了管城回族区三环以南违法建设、违法占地综合整治工作指挥部的相关工作,预计指挥部相关办公费支出10万元;人员工资每月2000元,按30人计,一年总计72万元;根据车改办规定,两台车辆半年费用为(2300+5.93*150)*6*2=38274元,一年总计为8万元;根据2015年的保安费支出,预计2016年每月保安费为5万元,一年总计为60万元,以上四项共计150万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通过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16年本单位的招待费预算为3000元。车改后,暂无保留公车,故没有公车费用。预计没有因公出国(境)业务,暂无此项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