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设置
管城回族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在党政工作上受区委、区政府直接领导,在业务工作上接受市城市管理局的指导。全局现有执法人员308人,其中大专学历132人,本科学历172人,研究生学历4人,内设办公室、人事科、财务科、综合科、宣教科、督查科、法制室等7个职能科室,下设数字化指挥中心和执法大队2个事业单位。执法大队下设9个办事处中队、3个机动中队、4个夜班中队、2个乡镇中队、1个金岱园区中队。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21人,领导班子成员8人,中层以上领导93人。
二、主要职能
管城区执法局根据《郑州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规定》(郑州市人民政府171号令)规定,履行以下职能:
1、依据城市规划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集体土地上和已建成住宅区的国有土地上违反城市规划管理规定的各类建设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
2、依据城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方面的法规、规章的规定,对除城市主干道及两侧、广场、公园、火车站、汽车站、机场、城市出入口等以外的其他区域违反城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规定的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
3、依据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按照管辖权限对违反城市园林绿化管理规定的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
4、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
5、依据城市市政设施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城市市政设施管理规定的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
6、依据城市大气污染防治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城市大气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的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
7、依据城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对违反建筑施工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管理规定的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
8、依据工商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在依法批准设立的市场外或经营场所外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
三、2016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6年度预算批复为3137.6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2014.6万元;其中:基本工资456.6万元,津贴补贴962.3万元,其他津贴补贴 280.9万元,社保缴费 314.8万元,公务员补0万元 。
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54万元;退休费 6.5万元,住房公积金 147.5万元。
3、商品服务支出290.5万元;其中:办公费 115.2万元,电费0万元,培训费10万元,会议费6万元,差旅费6.6万元,印刷费6万元,维修费14万元,租赁费13万元,招待费0.8万元,工会经费 28.4万元,福利费35.5万元,其他交通费 10万元,其他商品支出5万元,劳务费10万元,邮电费15万元,手续费5万元,咨询费10万元, 。
4、其他资本性支出10 万元,为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
5、其他支出为668.5万元。为本单位事业发展专项资金。
共计3137.6万元
与2015年度部门预算相比工资和福利支出减少317.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减少10.4万元,商品服务支出减少370.5万元。
2016年三公经费其中招待费预算数为0.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