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投资评审中心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主要职能
评审中心在区政府的领导下,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评审、管理和监督工作。
1、制定政府投资评审管理规章制度、业务规范和操作流程,规范政府投资评审行为;
2、参与全区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论证及初步设计的审批工作;依法承办投资项目评审业务,在规定时间内向项目单位出具评审报告,并提供决策依据和建议;管理并监督社会中介机构和外聘专业技术人员评审业务工作;建立健全内部复核机制,对评审报告的合规性、准确性负责;
3、对实施评审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及时与项目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沟通并向项目分管领导汇报;
4、建立严格的项目档案管理制度,完整、准确、真实地反映和记录项目评审情况,做好各类资料的存档和保管工作;
完成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内设机构
评审中心隶属区政府,为事业全供单位,内设办公室、业务一科、业务二科及复核科。在职人员26人,正科级1人,副科级3人,一般人员22人。
三、预算内容
2016年评审中心预算中财政拨款共392.7万元:
1、基本支出174.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及个人补贴134.6万元,包括福利费2.6万元,工会经费2.0万元,工伤保险0.2万元,基本工资31.9万元,津贴补贴71.7万元,其他津贴补贴21.5万元,公务员津贴4.7万元;公用经费10.4万元,包括办公费3.4万元,差旅费1.0万元,维修费1.0万元,会议费1.0万元,培训费2.0万元,印刷费2.0万元;生育保险0.4万元,养老保险12.3万元,医疗保险6.3万元,住房公积金10.7万元。
2、项目支出218万元:其中办公用房维修资金8万元,政府采取融资方式投资建设的项目资金20万元,网络信息平台维护5万元,财政预算外资金建设及乡镇办申办项目10万元,计划内项目投资及政府十件实事评审费150万元,广联达软件培训及网络升级费用20万元,专家库活动及业务培训经费5万元。
3、“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包括部门本级及所属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及其他单位)通过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本单位保有车辆数量为0,购买车辆数量为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项,该项支出0万元;未发生公务接待事项,该项支出0万元。2016年度,我单位无三公经费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