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55704589/2016-00006
  • 管城回族区环境保护局
  • 财政,财政资金,部门预算
  • 2016-01-25
  • 2016-01-25
管城回族区环境保护局2015年预算公开说明

区环境保护局属行政单位,为区政府办公部门,主要履行环境保护方面的行政管理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对全区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2、负责全区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制定辖区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预案并组织实施。3、参与制定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审核全区总体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监督实施全市环境功能区划中涉及我区的有关项目。4、负责全区环保执法监察、协调解决辖区内环境污染纠纷及环境信访工作。5、负责全区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全区大气、水体、噪声、光、恶臭污染防治;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参与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组织指导城镇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6、承担落实市人民政府下环境保护责任目标;承担全区环境统计和污染源普查工作。7、指导、协调、监督全区自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以及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协调、监督辖区自然保护区、湿地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协调、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8、负责全区管理权限内的核与辐射、固体废物监督管理工作。参与监督实施全区辐射、放射性废弃物、固体废物和有毒化学品的污染防治工作;参与对全区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射线装置等的开发、生产、销售、储存、使用以及放射源退役后的安全和防护实施统一监督管理。9、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各类环境保护标准和技术规范;组织推广企业清洁生产;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和环境保护产业发展。10、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审批基本建设项目、自然资源开发利用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以及开发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11、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内设局办公室、宣教信息科、信访法制科、建设和生态管理科、污染控制防治科5个科室。下设1个二级机构——区环境监察大队,单位性质为:事业单位。经费来源主要由区财政局拨入的财政资金。会计核算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2015年批复环保局部门预算4116000元。其中:基本支出3506000元(包括公用支出875000元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2631000元);项目支出610000元。基本支出包括在职人员工资、一般公用经费及“三公”经费等,项目支出包括业务工作专项经费。

 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为12000元,其中:全年因公出国费为0元;全年公务接待费为12000元(较上年减少了18000元);全年公务用车费为0元。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环境保护局

                          2015年10月29日

主办单位: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商城路217号 邮编:45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