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及区委、区政府对部门预算公开工作的具体要求和《郑州市管城回族区财政局关于推进部门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管财〔2015〕46号)文件精神,结合区财政给予我单位2015年部门预算批复的实际情况对2015年部门预算予以公开,并对部门预算情况进行如下说明:
一、本单位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各级政府关于教育、体育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订全区教育、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有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监督执行。
(二)负责局属单位的党建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品德教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国防教育工作及安全稳定工作。
(三)负责授权范围内的干部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教育系统的纪检、监察、审计、统战、老干部和群团工作。
(四)综合管理全区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等工作;指导各乡(镇)的教育工作;负责教育督导与评估。
(五)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参与拟定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等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措施;监督管理教育附加费及教育部门预算外资金的使用;归口管理国内外对全区教育、体育事业的援助和贷款。
(六)主管全区教师工作,负责教师资格认定管理工作;负责局属单位的人事、工资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教师学历培训、继续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的表彰奖励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内部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
(七)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区属学校的设置、更名、撤销与调整;按照有关规定配合有关部门提出各级各类学校的编制标准。
(八)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区属中小学的招生指导计划并组织实施。
(九)负责管理全区教育、体育科学研究工作和信息化建设。
(十)归口管理教育、体育系统的外事工作,负责同国外和港、澳、台在我区的教育、体育交流合作。
(十一)贯彻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全区普通话推广工作;指导教育、体育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团的组织工作。
(十二)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各乡(镇)、办事处和区属各部门、行业、社会团体的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检测;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十三)制订全区体育竞赛规章制度;研究和平衡全区体育运动项目的设置与布局;负责指导业余训练和优秀运动队建设,培养体育后备人才。
(十四)组织参加和承办体育竞赛,举办全区体育活动。
(十五)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为全面反映2015年度收入支出情况,本次公布的教体局2015预算为部门汇总数,包含局本级和局属中小学、幼儿园、二级机构(教研室、教师进修学校、高招办、勤俭办)等共54个单位。
三、部门收支预算情况
2015年收入的主体是财政拨款,共计25095.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6071.4万元,商品服务支出250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173.5万元,基本建设支出409.8万元,其他项目支出2936.2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情况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规定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2015年我单位预算没有安排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方面的费用。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11.6万元。我系统要求各单位公务接待费不得超标准安排经费,严格审核相关费用,严格控制国内公务接待范围。我系统所属各单位积极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三公经费”管理办法,2015年度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各单位接待外省市及境外学校交流观摩学习、开展大型学术活动、开展教育对外开放合作、举办各类大型文体艺术活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接待支出等。在公务接待中,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有关具体要求,严格执行有关财务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