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面对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财政部门紧紧围绕“抓改革、强投资、调结构、求提升”的总体要求和“全域城镇化”发展战略,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强化预算管理,稳步推进改革,切实保障改善民生,有力支持了全区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预算执行情况良好,财政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
(一)全区预算收支情况
区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4年财政收入预算为229825万元,比上年增长10%。后来,本着适应新常态的要求和实事求是的精神,根据宏观经济形势和客观因素测算分析,2014年11月27日,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预算调整方案,将财政收入预算由年初的229825万元调整到215000万元,增长速度由10%调整到3%,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也相应同步调整为214900万元。2014年,全区实际完成财政收入218022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1.41%,按可比口径计算(下同),比上年增长4.35%。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217963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1.43%,比上年增长4.45%。税收收入完成189285万元,比上年增长7.36%,收入质量为86.84%。
2014年全区完成财政支出383705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207681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8.9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76024万元,为调整预算的79.77%。按现行财政体制算账,全区当年实际财力为174862万元,加上上年结余50154万元及市追加205549万元,全年可供支配财力为430565万元,年终财政结余46860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结余222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结余44632万元,主要是土地出让金41640万元。
(二)收入项目完成情况
1、增值税完成23086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10.99%,比上年下降2.02%。
2、营业税完成48974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7.32%,比上年增长9.07%。
3、企业所得税完成26995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5.39%,比上年增长6.36%。
4、个人所得税完成6342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3.53%,比上年下降5.91%。
5、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17497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1%,比上年下降5.40%。
6、房产税完成12384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1.42%,比上年下降5.77%。
7、印花税完成4608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3.85%,比上年增长4.68%。
8、城镇土地使用税完成13282万元,为调整预算的89.51%,比上年增长13.26%。
9、土地增值税完成23091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4.62%,比上年增长10.27%。
10、耕地占用税完成13025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4.56%,比上年增长85.81%。
11、非税收入完成28679万元。
1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59万元。
(三)支出项目完成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0214万元(市追加148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
2、国防支出235万元(市追加9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
3、公共安全支出7995万元(市追加315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
4、教育支出32770万元(市追加4399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
5、科学技术支出2864万元(市追加971万元),为调整预算的80.84%。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499万元(市追加206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111万元(市追加191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6.45%。
8、医疗卫生支出16889万元(市追加3734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6.83%。
9、环境保护支出999万元(市追加607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
10、城乡社区事务支出21267万元(市追加3293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8.55%。
11、农林水事务支出3942万元(市追加1739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7.72%。
12、交通运输支出469万元(市追加5万元),为调整预算的 100%。
13、信息粮油物资储备等事务支出19313万元(市追加1501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9.25%。
14、其他支出37114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
1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76024万元(市追加172102万元)。
(四)2014年财政工作完成情况
2014年,财政部门严格按照区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预算决议的有关要求,大力协调税务部门,坚持依法征税,确保应收尽收。同时,严格按照区人大会议审议通过的预算执行,强化预算约束力,加强支出管理,保障民生和重点支出,财政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并按照上级部门要求稳步推进各项财政改革,努力提升理财水平。
——严征细管,科学聚财,确保完成收入任务。面对宏观经济下行、政策性减收等多重压力,财政部门敢于担当,沉着应对,认真分析形势,积极采取措施,确保了收入任务的完成。强化收入分析,研判收入形势,积极协调解决组织收入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确保财政收入按进度均衡入库。巩固税源普查成果,强化重点税源监控,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的税收分析监控,及时掌握其纳税情况和变化动向,挖掘增收潜力,堵塞跑冒滴漏。下半年在金岱产业集聚区组织开展了为期半年的税收专项治理活动,规范了园区的税收秩序,通过专项治理组织税收1500余万元。积极配合区相关部门,加快推进全区大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使之能够尽快形成税收,拓展税收增长渠道。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支持发展主动有为。财政部门围绕全区发展大局和中心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强投资、促发展,调结构、保重点,促进全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拓宽筹资渠道和方式,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积极向上级财政部门争取资金,合理整合省市专项资金,充分利用区投融资平台,加强与银行等金融机构沟通协作,多渠道筹措资金74.77亿元支持城市更新改造,有力推进了我区新型城镇化建设步伐。突出集中财力办大事,保障重点项目建设顺利进展。在确保机关正常运转和法定支出的前提下,投入项目建设各项资金59.58亿元,重点支持棚户区改造、市政重点工程、支线路网、南部路网、高速出入市口整治、生态廊道、铁路沿线绿化、公园建设等项目,改善城区基础设施,提升城区综合承载能力。强化企业培育和扶持,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大招商引资支持力度。落实各项支持企业科技创新政策,拨付资金2981万元,扶持促进辖区企业发展。贯彻省市“营改增”试点改革过渡性财政扶持政策,为23家“营改增”试点企业安排过渡性财政扶持资金279万元。
——优化支出,关注民生,公共财政有力彰显。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继续加大民生“十大实事”投入力度,新增财力向重大民生事项倾斜,着力保障改善民生。2014年,全区财政用于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民生支出达到106409万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比重为51.24%。投入资金25412万元,保障“十大实事”完成见效。落实各项惠农政策,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做好2014年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兑现工作,共为全区种粮农民兑现两项直补资金299.93万元、良种补贴41.6万元、农机具补贴18.3万元。支持促进教育事业发展,用于教育的支出达32770万元。积极推进新校建设,拨付4300万元,继续实施农村薄弱学校改造计划,新建、改扩建中小学及幼儿园,新增优质学位5370个。进一步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农村义务教育受资助学生20771人,资助金额1303万元;对城市中小学生免学杂费金额763万元,受资助学生30525人。支持改善中职学校办学条件,拨付资金131.39万元,中等职业学校生均经费财政拨款标准提高到2100元/生/年。支持做好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加强社保基金管理,确保全区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加大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投入,全年累计发放低保资金923.35万元,使2225名城乡居民享受到最低生活保障。加大对社区服务建设的投入力度,全年拨付资金1670万元。认真落实企业军转干部有关政策,共发放生活补助300万元,确保社会和谐稳定。认真落实就业再就业补贴、劳动力市场建设费和社区平台经费,共发放补贴资金119万元,积极促进就业再就业工作。全年累计拨付资金16889万元,推进公共卫生和医疗事业发展。进一步扩大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等制度的覆盖面,加大保障力度,扩大救助范围。建立全覆盖的医疗保险体系,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区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提升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管理,继续提高新农合筹资标准,新农合人均财政补助提高到402元,使全区66546名参合农民享受到基本的医疗保障,全年共支付新农合医疗基金2649.23万元。
——依法理财,深化改革,提升财政工作能力。财政部门充分履职尽责,提高站位,主动作为,坚持依法理财,稳步推进各项财政改革,财政工作能力进一步提升,服务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深化预算管理改革,细化预算编制,严格预算执行,完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管理体系。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乡镇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全部完成。推进公务卡改革,严格控制预算单位大额提现、大额转账等行为,规范公务支出运作程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和透明度。2014年,全区共有148个预算单位纳入公务卡改革,累计办理公务卡1893张。加大政府采购力度,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提高政府采购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2014年,全区政府采购完成采购预算金额67539万元,实际采购金额54946万元,节约资金12593万元,资金节约率18.65%。其中公开招标金额52472万元,占采购支出总额的95.5%。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长效机制,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2014年全区“三公”经费比2013年下降882.89万元。加强财政监督检查,对全区142个行政事业单位开展了“三公”经费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加强对惠民资金、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专项资金的重点检查,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各位代表,2014年,在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下,全区财政收入完成了预算任务,财政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绩,实属来之不易。这是区委科学决策、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区人大依法监督、加强指导的结果,是区政协民主监督、积极支持的结果,是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的结果。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运行和预算执行中仍存在一些需要着力研究解决的问题:财政收支矛盾仍比较突出,收入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支出结构尚需优化;财政管理制度改革有待进一步深化,资金使用效益尚需提高等。这些问题将通过深化财政管理改革、完善工作机制等逐步解决。
二、2015年财政收支预算(草案)
2015年,我国经济已步入新常态,修订后的预算法已于1月1日起正式实施,各项财税改革也将持续深入推进。在这样的宏观形势下,编制好财政预算、做好各项财政工作,对于推动全区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财政部门要科学分析新常态下财政领域的趋势性变化,正确把握做好财政工作的新要求,发挥好财政在适应和引领新常态中的作用。
(一)指导思想和编制原则
我区编制2015年财政预算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服务保障以商都历史文化区建设为统揽的全域城镇化发展战略;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增强预算透明度;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切实防范化解财政风险;盘活存量,用好增量,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有保有压,确保重点领域特别是民生支出;坚持依法理财,加强财政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和修订后预算法的有关要求,2015年区级预算编制坚持以下原则:
1、科学分析财政运行态势,积极稳妥编制收入预算。根据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修订后的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有关精神,今后收入预算要从约束性转向预期性,要根据经济形势和政策调整等因素科学预测。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要克服速度情结,实事求是地看待收入增速变化,防止竭泽而渔,促进财政与经济良性互动、健康发展。要加强经济财政形势分析,科学合理预测经济运行态势,密切关注税制改革等政策影响,坚持财政收入预算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财政政策相衔接,实事求是、科学安排2015年收入预算。
2、实行综合财政预算,增强预算编制完整性。按照全口径预算管理要求,统筹做好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工作,进一步加大政府统筹调控力度。积极实施中期财政规划编制试点改革,强化中期财政规划对年度预算的约束性。
3、调整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保民生。统筹财政资金,积极盘活存量、用好增量,对部门现有专项支出进行全面梳理。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新增财力向教育、社保、医疗卫生、社区建设、环境综合治理等民生事项倾斜,向“十大实事”等民生工程倾斜,集中财力保民生。
4、创新财政投入模式,促进经济平稳发展。坚持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模式,发挥财政资金导向和激励作用,清理整合财政涉企资金,重点安排引导基金和股权投资基金,财政资金逐步实现补助改投资、无偿改有偿、资金改基金,重点支持现代产业体系构建,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5、积极拓宽筹融资渠道,确保新型城镇化建设。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支持社会资本参与重点领域建设,加强与社会资本合作,积极推广使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的PPP融资方式,理顺以市场化为主导的投融资平台体制机制,加快棚户区改造、南部路网、增强城区综合承载能力等各项重点工程顺利实施。
6、严控“三公”经费规模,切实降低行政成本。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国务院“约法三章”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
7、严格预算执行管理,增强预算约束力。严格执行区人大审议通过的预算,减少和规范预算调整事项。扩大预算公开范围,所有使用财政拨款的部门均应公开本部门预算,统一公开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继续推进“三公”经费公开。
(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
1、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15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228930万元,比上年增长5.03%。
主要收入项目是:
(1)增值税完成25310万元,比上年增长9.63%。
(2)营业税完成52811万元,比上年增长7.83%。
(3)企业所得税完成29300万元,比上年增长8.54%。
(4)个人所得税完成6867万元,比上年增长8.28%。
(5)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19110万元,比上年增长9.22%。
(6)房产税完成15425万元,比上年增长24.56%。
(7)印花税完成4952万元,比上年增长7.47%。
(8)城镇土地使用税完成16750万元,比上年增长26.11%。
(9)土地增值税完成27765万元,比上年增长20.24%。
(10)耕地占用税完成7840万元,比上年下降39.81%。
(11)非税收入完成22800万元,比上年下降20.5%。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现行财政体制算账,2015年全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力为162279万元,加上上年结余4455万元,全年可供安排的一般公共预算财力为166734万元。
主要支出项目是: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010万元,比上年调整预算(下同)增长2.52%。
(2)国防支出310万元,比上年增长3.33%。
(3)公共安全支出7550万元,比上年增长1.34%。
(4)教育支出32710万元,比上年增长1.02%。
(5)科学技术支出4000万元,比上年增长0.76%。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805万元,比上年增长1.9%。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800万元,比上年增长5.66%。
(8)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200万元,比上年增长6.64%。
(9)节能环保支出330万元,比上年增长3.13%。
(10)城乡社区事务支出42231万元,比上年增长126.11%。
(11)农林水事务支出3250万元,比上年增长6.56%。
(12)交通运输支出305万元,比上年增长1.67%。
(13)信息粮油物资储备等事务支出6320万元。
(14)其他支出3990万元。
(15)预备费支出4923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01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科目进行调整,而我区2015年所涉及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科目全部转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科目,201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为零。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2405万元,均为上年结余资金。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根据上级要求,经过充分调研,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201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支出按规定列入相关科目。
三、2015年财政工作重点
2015年是预算法修订后实施的第一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财政部门将积极深化财政改革,推动财政体制、机制和管理方式创新,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和法治理念,坚持依法理财,确保各项财政工作顺利开展。
(一)强化措施抓收入,确保完成收入预算
围绕全年财政收入预算,依法加强收入征管,完善收入征管机制,确保各项收入及时足额入库,实现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加强收入形势分析,密切关注国家宏观调控措施和税收政策调整对财政收入的影响,增强组织财政收入的主动性和预见性。逐步建立税源经济信息共享平台,健全相关部门之间的税源信息交换和共享机制,加强涉税信息综合分析利用,以信息促征收。加强税收征管,采取积极措施,加强重点区域、行业、税种及税源企业的税收征管,挖掘增收潜力。继续加强非税收入征管,强化征管措施,加强督导力度,确保应收尽收。
(二)加强支出管理,提升财政保障水平
支持经济发展,扶持优势产业做大、做强,培育发展现代化服务业、创新产业,大力支持产业聚集区建设,着力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持续推动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调整优化支出结构,进一步加大对民生的支持力度,更加注重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着力保基本、提标准、促公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切实抓好政府“十大实事”资金保障工作,加强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推进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推动文化体育事业发展,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支持开放创新双驱动战略。着力完善支持城乡统筹发展的财政政策体系,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积极推进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建设。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有关要求,严格支出管理,强化预算约束力,严控“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集中财力保重点、保民生。
(三)进一步完善预算制度,深化财政管理改革
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现代财政制度。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健全预算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基本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加快推进项目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支出标准在预算编制和管理中的基础支撑作用。财政部门研究编制三年滚动财政规划,各部门编制三年滚动预算。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执行中如出现超收,用于化解政府债务或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如出现短收,通过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或其他预算资金、削减支出实现平衡。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大财政存量资金清理力度,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全面摸清存量资金情况,分门别类提出处理方案。清理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资金,清理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资金,加强转移支付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加强部门预算结转结余资金管理,严格规范财政专户管理,加强预算周转金、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和偿债准备金管理。加强制度规范、建立长效机制,避免将来产生更多的存量资金。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加强制度建设,建立服务目录,加强资金管理,切实降低公共服务成本。积极探索推广PPP模式,拓宽城建资金筹资渠道。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规定,清理、甄别存量债务。严格控制债务规模,严格限定政府举债程序和资金用途。探索建立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和债务风险应急处置机制,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建立责任追究机制,控制和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完善政府性债务统计报告制度,加快建立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全面反映政府的资产负债状况。
(四)认真执行《预算法》,切实加强预算执行管理
按照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要求,强化预算执行约束,严格执行区人大会议审议通过的预算,严格控制预算追加,预备费原则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它难以预见的开支,建立健全财政运行机制。扩大预算绩效管理范围,认真开展重点领域和项目绩效评价试点工作,加大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的力度,推进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严格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和公务卡制度。健全完善预算执行监控体系,推动实施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提高国库资金收支运行效率。
(五)加强财政队伍建设,提升财政管理与服务水平
持之以恒抓好财政队伍的学习教育培训,重点学习财税体制改革、修订后的预算法、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等内容,不断提高队伍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适应新常态下的财政工作要求。巩固和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持续深入加强作风建设,进一步完善相关规章制度,抓好执行。坚持依法理财,增强纪律意识、责任意识、主动接受监督意识、对腐败零容忍的政治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提高政策信息的透明度,使财政资金阳光运行。打造规范财政,堵塞管理漏洞,加快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制度,牢固树立内控理念,引导财政干部职工将内控意识贯穿于日常工作中,增强财政部门贯彻落实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的执行力,严防违法违纪行为发生,确保财政干部廉洁和财政资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