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管城回族区人民政府二〇二四年四月九日决定,任命:
张医鸣同志为管城回族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刘旭同志为管城回族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迪同志为管城回族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廉昊同志为管城回族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尹玲霞同志为管城回族区民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张岚同志为管城回族区司法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丁震东同志为管城回族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兼);
孙志云同志为管城回族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秦志刚同志为管城回族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秦茂林同志为管城回族区信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冉瑱同志为管城回族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张勇强同志为管城回族区统计局副局长(兼)。
免去:
张医鸣同志的管城回族区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刘玲同志的管城回族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蒲静敏同志的管城回族区陇海马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付珊珊同志的管城回族区审计局副局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