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司法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会务、接待、文秘、安全、机要、保密、财务、档案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平安建设、信访稳定工作;负责机关基建和招标采购管理;指导推进全区司法行政系统信息技术网络建设,负责机关信息化建设和运营维护工作;开展司法行政工作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工作,提出政策建议;组织起草司法行政工作有关重要文件、文稿;负责拟定司法行政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推进司法行政改革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干部调任、工资福利及公务员登记、军转干部安置、干部人事档案、因私出入境管理等相关人事工作;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财务、物资装备、车辆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
(二)依法行政与执法监督科。负责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方面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考核评价工作;统筹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负责拟定区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区依法行政工作;负责全区依法行政考核的组织实施;负责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指导行政调解工作;组织实施区政府学法计划,组织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培训;负责组织开展全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负责落实依法行政统计和报告制度;承担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负责推行行政执法权责清单制度;负责全区行政执法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全区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负责全区具体行政行为目录和重大具体行政行为备案审查;负责全区重大行政处罚的备案审查工作;负责年度行政执法机构执法绩效考核组织工作;负责全区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协调解决法律、法规、规章实施和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争议和问题;指导行政裁决工作;负责受理、处理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工作;负责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工作;负责“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工作;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负责指导全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代表区政府受理并对全区向区政府备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组织落实规范性文件管理各项制度,并负责监督检查;承担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定期清理等工作;负责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规范性文件异议的受理、办理工作;负责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前合法性审核并向市政府、区人大常委会备案。
(三)行政应诉与行政复议科。负责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应诉工作;组织办理涉及区政府的行政诉讼、民事诉讼、仲裁案件和以区政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负责区政府涉法重大决策和重要法律事务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区政府行政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审核;负责涉及区政府行政诉讼败诉案件的过错认定和责任追究;承办区政府决定受理的行政赔(补)偿案件;负责指导监督全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代表区政府受理和审理行政复议案件;监督指导全区行政复议工作;监督区政府行政复议决定的执行;承担区行政复议试点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社区矫正管理科。负责指导监督全区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工作;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对象管理、教育和社会适应性帮扶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五)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区委依法治区办秘书科)。开展全面依法治区工作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工作,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协调制定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区有关重要文件、文稿;负责拟订全区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各地区各部门普法责任制落实,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指导全区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及全区法治文化建设工作;负责拟订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
(六)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科(行政审批办公室)。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法治建设工作;起草或审核局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负责局机关重大决策的审核、听证和备案工作;负责机关合同备案管理工作;负责本局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负责区人大、区政协交办的建议提案催查办工作;承担本局行政审批工作;负责拟订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配合落实全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律师行业管理和行业党建工作,指导市律师协会管城委员会工作;指导监督全区企事业单位、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指导监督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监督全区法律援助工作;承担区级法律援助相关管理工作;指导全区社会组织、法律援助志愿者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对不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提出行政处罚建议。
(七)基层工作指导科。负责指导人民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指导推进司法所建设;指导全区乡(街道)、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全区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负责全区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负责区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队伍选任管理工作。
(八)组织宣传科。负责组织开展重大专项督查,提出督查意见、问责建议;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宣传和舆情监测工作;负责机关新闻发布工作;负责局党组意识形态责任制推进落实工作;负责局党组理论学习工作;承办局党组日常事务;负责局机关党的建设、思想政治、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教育培训、绩效考核、表彰奖励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政治部。负责局系统党的建设、组织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管理组织宣传科。
机关党组织按有关规定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