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4005275/2024-00093
  • 管城回族区教育局
  • 内设机构
  • 2024-08-14
  • 2024-08-14
管城回族区教育局内设机构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教育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综合协调局机关的政务;负责会议组织、文秘、信息、档案、保密、机关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全区教育体育系统信访稳定工作;及时反映和协调处理有关重大信访问题和突发事件;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和清理工作;负责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和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二)组宣科。研究制定全区教育体育系统党的建设工作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所属学校和单位党的建设工作;负责所属学校和单位党组织设立、撤销、调整;负责所属学校和单位的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工作;指导民办学校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按照规定的权限负责干部的管理工作;负责对干部的监督工作和学习培训;负责教育体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统战工作和知识分子工作;协调指导民族教育和教育系统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工作;指导教育系统落实党的宗教政策;负责全区教育系统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和意识形态工作;负责教育系统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指导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指导校外教育工作;指导校园文化建设,统筹全区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及时处理网络舆情及突发事件;负责教育系统的学习、宣传、通讯报道工作;负责协调指导教育系统双拥工作和外事、对外教育合作交流等工作;开展与港澳台的教育交流与合作;指导全区中小学少先队、共青团开展工作;指导、组织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三)计财科。参与拟定全区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收费和学生资助的政策;统筹管理教育经费;负责全区教育经费统计工作;协调管理教育专项经费;监督管理所属单位的国有资产、政府采购和财务工作;负责局系统经费的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和机关财务工作;指导全区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的图书馆和实验设备配备工作;管理教育贷款和赠援款;负责全区教(职)工工资发放的督促检查工作;指导全区教育系统审计工作,负责所属单位审计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开展所属单位经济责任审计等工作;负责全区教育事业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工作;负责制订全区教育发展战略,起草教育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负责教育综合改革的研究工作;负责局属学校体制改革和布局规划、结构调整;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教育基本建设项目及投资。

(四)人事科。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工作和人事工作;协调、指导教育系统职称评审、岗位设置、工资福利、社会保障等工作;负责师范类院(校)毕业生的就业报到服务工作;负责教育系统表彰奖励工作;指导区属各级各类学校内部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全区公费师范生相关工作;负责全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承办局属学校的设置、撤销和更名;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人员出国(境)审查工作。

(五)教育科。管理全区基础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特殊教育)工作,指导基础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管理中小学德育、科学教育和劳动教育工作;负责中小学思想政治课建设工作;负责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工作;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和推广普通话工作;承办郑州市管城回族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组织协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管理全区成人教育工作;指导成人教育教学改革工作;指导城乡社区教育等终身教育工作。

(六)体卫艺科。管理全区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国防教育工作;拟定体育、卫生、艺术教育教学的指导性文件;负责教育系统组团参加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和国防教育交流活动;协调指导学校的军事训练和国防教育活动;负责局属单位的卫生创建工作。

(七)校外教育培训监管科(民办与学前教育管理科)。拟定本区民办教育的发展规划、政策;负责全区民办和学前教育管理工作;协同相关业务科室对民办学校进行教育教学评估、安全监管、信访处理和办学情况年度检查工作;负责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的事前服务、日常巡查和事后监管。

(八)安保科。制订全区教育系统安全工作规划和规章制度;负责教育系统平安建设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检查、考核和评比;协调指导学校安全生产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负责校车管理、消防、防汛、校园欺凌、防震减灾、反恐、反邪教等相关工作;协调处置安全突发事件。

(九)党风室。负责全区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纪检监察、行风建设工作;指导全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所属单位的巡察工作,督办有关巡视巡察整改工作事项;负责招生考试有关违规违纪处罚。(十)科学技术与信息化科。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信息化和电子政务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编制教育信息化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教育系统信息资源的整合、共享,建立教育数据中心和共享平台;负责学校创新教育,提升青少年科技创新能力;构建“互联网+教育”条件的人才培养新模式;指导学校信息化教与学应用覆盖工作等;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信息化建设。

(十一)教师教育科。综合管理全区中小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负责中小学师资和幼儿教师的培训工作;负责相关事项的事前服务、日常巡查和事后监管。

(十二)督导办公室。落实教育督导的规章制度和标准,指导全区教育督导工作;拟订全区教育督导工作计划和指导方案,并对被督导单位的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承担上级教育督导相关协调工作;督导区政府有关部门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负责开展管城回族区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监测;起草区级督导报告;负责全区各级督学培训;承担管城回族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主办单位: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商城路217号 邮编:45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