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农业农村发展、乡村振兴、扶贫开发、粮食、生态水系、南水北调、河道治理、农村防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水污染防治、“河长制”、农民知识化工程、合作经济组织建设等工作;负责制定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农业产业化示范引导、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职责;承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