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本辖区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爱国卫生、文明城市创建、防汛等工作;
2、协助做好街道、社区(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棚户区和危房改造、房屋安全、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公共设施、人居环境改善等方面的工作;
3、承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