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管城回族区科学技术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督查、政务公开、信息化、新闻宣传等工作;负责统战、共青团、妇联工作;负责相关区人大议案、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建立健全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并督促落实;负责机关会务、文秘、接待、档案、机要、印鉴、依法行政等工作;承担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等工作;承担退休干部工作;负责区级科学事业经费的预、决算工作;负责财务管理;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党支部、纪检工作;承担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二)科技科
拟订相关领域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的规划和政策,组织开展相关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关键核心技术需求并监督实施,推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提出相关领域重大科技创新专项、平台和基地规划建议并组织实施;负责高新技术企业推荐工作;负责科技型企业培育发展工作。拟订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关键核心技术需求并监督实施,推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指导农业农村科技进步和区域创新驱动发展工作,开展科技支撑乡村振兴、科技扶贫工作和农村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提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及产业化的相关政策措施建议;开展全区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承担技术市场管理相关工作,负责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统计等工作;指导全区社会科技奖励工作,承担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
(三)科技创新创业服务科(行政审批科)
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清理工作;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协调推进全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提出激励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建议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软科学研究,配合编纂管城年鉴;承担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科技安全相关工作;负责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组织拟订全区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并协调组织实施;组织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重大问题研究和技术预测,承担全区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运行工作。负责科技企业孵化等创新创业工作,协调指导创新创业综合体、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科技创新创业载体平台建设。
(四)发展计划科
拟订全区应用基础研究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重大应用基础研究;提出科技创新基地和科研条件保障建议并监督实施;协调推进全区科技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全区各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建设,组织协调创建国家、省、市创新基地;推进科技资源和科学数据开放共享;组织申报和协助实施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统筹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政策措施建议,组织编制实施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多元化增加科技投入的政策和措施建议,统筹全区重大科技创新专项管理,组织申报各级科技计划;承担建设全区科技管理平台,建立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工作机制;实施科技报告制度,承担科技创新调查、科技统计相关工作。推动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科技评估管理相关工作,提出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建议并监督实施,开展科技评估评价和监督检查工作,指导科技评估机构建设。拟订科技金融结合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引导社会资源支持科技创新,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科技投融资工作;研究提出促进科技创新创业和科技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开展科技服务业统计和监测工作。
(五)科技人才服务科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区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全区科技创新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全区驻郑两院院士的联络和服务工作;组织实施院士工作站建设。提出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建议,协调促进全区中央、省驻郑科研机构与地方产业发展的融合;推动新型研发机构建设,组织推进与市内外知名大专院校、科研机构等的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拟订社会发展领域科技创新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关键核心技术需求并监督实施,推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提出相关领域重大科技创新专项、平台和基地规划建议并组织实施;促进生物技术发展及产业化,推动绿色技术创新,开展科技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支持安全生产领域的科学技术研究;推进全区可持续发展能力建设。拟订科技对外交往、科技交流及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并推动落实;承担科技外事相关工作;负责全区对外及涉港澳台地区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负责全区对外的科技合作与交流;配合郑州市国际科技合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对外科技宣传工作。组织实施引进国外人才和智力项目计划;推动建立外国科学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负责全区来郑工作的外国专家管理与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