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的宣传贯彻。
2、负责辖区居民就业、失业登记及《就业失业登记证》的申领审核和发放工作;
3、负责辖区内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培训、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工作。
4、负责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及时接收、管理社区退休人员,做好领取养老金资格的认证工作,并为其提供养老、医疗等便利服务;
5、配合劳动监察部门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监督企业劳动合同制度的实施,督促街道内用人单位缴纳各种社会保险;
6、为辖区居民办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
7、配合区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做好劳动争议调解工作。
8、承办上级劳动保障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9、退役军人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