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推行区级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及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工作;
二、负责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工作,协调预算执行中的有关问题,分析研究预算执行情况,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及时向有关领导、部门进行反馈或报告。
三、负责区级国库资金测算和资金调度工作;
四、负责区级财政预算资金、政府性基金、专项资金和预算单位自有资金的统一管理、集中核算工作,严格按预算和规定程序拨款,定期与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帐;
五、负责区级财政总预算会计工作,贯彻执行总预算会计制度;
六、及时汇总区级公共财政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编制财政收支旬报、月报以及三公经费报表、国库改革月报等报表;
七、负责编制区级财政总决算,汇总审核并批复区级部门决算;
八、负责国库账户和全局财政性资金账户的管理,以及行政事业单位银行帐户开户、变更审批工作;
九、负责协调与联系市人行国库,核对各项收入的入库情况和库款结存情况,并定期向领导汇报;
十、负责与市财政局国库处、市人民银行、代理商业银行、财政业务科室和预算单位的相关业务协调工作;
十一、负责上级及局机关交办的其他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