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政务和有关事务的综合协调工作。二、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起草和修改有关重要报告和文件。三、管理财政信息、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四、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信访、值班、提案、文印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五、负责重要文件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查工作。六、负责局机关公章和党组章的管理工作。七、负责财政大事记和财政志的编纂工作。
八、负责全局法制审核工作。
九、负责上级及局机关交办的其他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