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的宣传贯彻。
二、负责并指导村做好各种基础性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基本情况档案、数据库和各种管理台帐。
三、负责《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审核和发放工作。
四、负责辖区内就业岗位的开发工作,积极帮助和推荐失业人员就业,为“4050”人员提供就业援助,与家政公司联手开展便民、利民社区服务项目。
五、负责辖区内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培训、职业指导等内容的登记工作,动员组织新成长劳动力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
六、负责辖区内用人单位中农村和外来务工人员的管理工作、配合劳动监察部门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监督企业劳动合同制度的实施,督促街道内用人单位缴纳各种社会保险。
七、负责辖区内有关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各种数据的统计上报工作。
八、负责辖区内居民办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九、负责辖区内居民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