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B1939810/2020-00001
  • 管城回族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 2020-12-28
  • 2020-12-28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  根据《中共郑州市委办公厅、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管城回族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郑办文〔2018〕50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职能转变。加强统筹协调,健全政务服务平台、政务信息化建设大数据示范应用,推动大数据产业发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加强权力监督制约、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提升行政效能和公共服务水平统筹打破信息孤岛、加快数据共享有效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统筹推进“数字政府”建设,构建让人民群众满意的高质量政务服务体系。

第四条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市有关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工作相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相关政策措施、标准规范、配套制度大数据战略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评价体系;研究制数据采集、存储、使用、开放、共享、交易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推进全区一网通办前提下的最多跑一次改革。

(三)负责统筹推进全区政务服务实体平台体系建设,指导各部门、乡办、社区(政务服务机构开展工作。

(四)负责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审批服务便民化相关工作。

(五)组织协调全政务服务环境优化和评价工作,负责全区政务服务质量的监督评价工作。

(六)负责全政务服务电子监察工作。

(七)负责组织协调推进责清单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全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管理和标准化建设。

负责全数字政府、新型智慧城市、互联网+”行动、电子政务的规划、实施、考核;负责研究拟订新型智慧城市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规范、考核体系并组织实施。

)拟订级大数据、信息化项目建设计划及专项资金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政府投资的信息化项目的计划编制、论证、监管、验收、考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区级财政用于大数据发展和信息化建设资金的监管和使用工作

)负责全区政务信息基础设施规划、协调、管理和监督;统筹协调相关部门拟定全区信息通信管线、公共通信网、下一代互联网、物联网规划建设;统筹指导全政务信息系统、数据中心、政务云、政务网络、公共服务大数据系统平台建设和管理。

十一)指导全经济社会各领域、各行业信息化建设和大数据开发挖掘、利用,统筹推进数字经济,构建数字经济产业生态体系,促进全数据资源的深度应用。

十二负责全区人口、法人、空间地理、电子证照等基础数据库和若干主题数据库建设,推进全跨部门、跨层级数据交换共享平台的建设和应用。

十三)负责全大数据产业发展和行业管理,促进大数据核心业态、关联业态、衍生业态发展;监测分析大数据产业发展运行态势,协调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促进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大数据政产学研用体系建设。

十四)负责全数据资源、政务信息化领域的对外交流合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大数据相关信息化人才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大数据、政务信息化人才引进、培养和教育培训等工作;建立全大数据专家咨询机制;组织企业开展区域合作与招商

十五)统筹推进全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和监督全区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安全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参与信息安全应急协调工作;组织实施全政务数据安全保障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区公共数据安全保障工作。

十六完成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工作,承担机构编制、文电、文秘、会务、信访、财务、人事、工资、工会、档案、机要保密、干部教育培训对外合作交流等工作;承担政务公开、新闻发布、信息化建设、应急管理目标绩效等工作;负责起草领导讲话和综合性文件;负责制定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后勤保障和安全保卫工作;负责组织安排党组会议、民主生活会、中心组学习等党建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

(二)政务服务科。拟定贯彻落实上级放管服改革政策的意见、建议并组织实施拟定全政务服务相关改革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拟定政务服务相关政策、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负责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负责全权责清单制度改革工作,审核、调整级政务服务事项;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组织开展审批服务便民化相关工作;协调各部门创新审批服务方式,优化审批流程

(三)政务监管科。筹推进全政务服务实体平台体系建设规范和管理标准;协调推进实体政务大厅(含基层服务网点)建设与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的融合发展;组织推进全政务服务环境优化和考核评价,负责级政务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负责政务服务电子监察工作负责受理上级交办、媒体曝光、群众投诉事项的调查、处理情况反馈工作负责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购买服务人员教育、培训、考核、聘用等工作

(四)大数据管理科统筹推进全数据归集整合、共享开放;负责全区政务信息基础设施规划、协调、管理和监督统筹协调相关部门拟定全区信息通信管线、公共通信网、下一代互联网、物联网规划建设统筹指导全区政务信息系统、数据中心、政务云、政务网络、公共服务大数据等系统平台建设和管理;负责人口、法人、空间地理、电子证照等基础数据库和若干主题数据库建设,推进全跨部门跨层级数据交换共享平台建设和应用建立政务数据对接、认领和反馈制度,协调解决政务数据管理中的重大问题;统筹推进全区数据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负责组织级政务应用平台和信息系统的安全监测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和监督全区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安全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参与信息安全应急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区公共数据安全保障工作。

(五)大数据发展推进科。统筹实施全大数据战略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政策措施和评价体系;拟订数字政府、新型智慧城市、互联网+”行动、电子政务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负责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的计划编制、论证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区级财政用于大数据发展和信息化建设资金的监管和使用工作;负责组建大数据专家咨询委员会;负责组织制定政务云平台、政务服务平台网络建设标准,以及数据采集、存储、使用、开放、共享、交易等技术规范与标准制定全区政务信息化购买服务标准和规范;统筹推进数字经济,构建数字经济产业生态体系负责全大数据产业发展和行业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区级财政用于大数据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监管和使用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大数据相关信息化人才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大数据、政务信息化人才引进、培养和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监测分析大数据产业发展运行态势,协调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负责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促进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大数据政产学研用体系建设组织企业开展区域合作与招商组织推进实施“数字政府”、新型智慧城市、“互联网+”行动、电子政务等重大工程建设;负责政府投资的信息化项目的建设监管、验收和考核工作;指导推进全大数据的开发、挖掘和深度应用;统筹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

机关党组织按有关规定设置。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机关行政编制5设局长1名,副局长3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本规定由委负责解释,具体工作由委编办承担,规定的调整由委编办按程序办理。  

  本规定自201947日起施行。

主办单位: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商城路217号 邮编:45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