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管城回族区房屋征收与补偿事务中心机构设置、工作职能
一、基本情况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房屋征收与补偿事务中心成立于1990年11月,成立之初名称为“管城回族区拆迁管理办公室”,属区政府自收自支事业单位。2011年底,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经区编办批准,更名为郑州市管城回族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为全供事业单位,编制80人,正式编制51人,临时编制29人。2020年4月,根据机构改革的需要,按照区编委文件精神,更名为郑州市管城回族区房屋征收与补偿事务中心。
二、机构设置
房屋征收事务中心现有人员75人,设9个科室,综合科,纪检群工科,人事财务科,安置科,法制科,权证科,征收一,二,三科室。
三、主要职责
一是受政府委托,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二是做好房屋征收的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宣传、解释咨询工作。
三是对本区具备资质的房屋征收实施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工作。
四是负责处理拆迁遗留问题和涉及信访户的稳定工作。
五是贯彻执行国家房屋征收与补偿法律法规政策,起草并报请实施本区房屋征收与补偿的规范性文件。
六是负责编制房屋征收计划,拟定补偿方案、房屋征收决定公告,报区政府发布。
七是组织进行房屋征收调查,订立补偿协议工作。
八是负责组织房屋征收区域内被征收房屋评估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九是负责征收补偿资金的管理使用工作。
十是受区政府委托,负责房屋征收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和负责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工作。
十一是负责房屋征收与补偿数据信息统计和档案资料管理工作及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十二负责对接新密市平陌镇刘门村积极开展党员干部结对帮扶工作,努力解决帮扶村存在的各类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