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中心的工作职能包括七方面:
1、承担着辖区的保障性住房资格审核、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按照《郑州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郑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暂行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负责对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房的申请资格进行初审或复审;对廉租保障户资格进行年审,实行动态管理;对申请实物配租的廉租家庭进行打分、公示,公平分配房源等
2、旧城(棚户区)改造。
3、公房管理
按照《郑州市城市公有房屋管理条例》规定,管理辖区公有住房,收取公房租金,查处违规现象。
4、物业行业管理。
按照《郑州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负责划分调整物业管理区域、指导业主大会成立、接受业主委员会备案、指导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监督检查物业服务企业执行物业服务技术标准、服务规范情况。三是公房管理职能
5、房屋安全监管。
按照《郑州市房屋安全管理办法》规定,负责本辖区房屋安全管理工作
6、房产租赁管理等多项政府职能工作。
7、承办区政府和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