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街道党工委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领导本辖区的工作和基层社会治理,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经济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充分行使职权,讨论并决定本辖区重要事项。
2、领导街道所属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及区委委托管理的党组织。负责抓好其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做好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3、组织制定党的建设规划、指导和协调辖区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参加社区党的工作。
4、领导工会、共青团、妇联、民兵等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经济组织和群众组织依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行使职权。
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本街道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
6、负责本辖区内人员的思想、宣传、统战、信访、保密、武装、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等工作。
7、支持街道办事处依法行使各项行政管理职权,保证各项工作任务和改革措施在本辖区的贯彻落实。
8、协助上级人大、政协。组织好辖区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学习、视察等活动,积极支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依法行使权利。
9、完成上级党委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街道办事处主要职责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和同级党工委的决议、决定,负责辖区内的三个文明建设。
2、负责街道直属企业、集体股份公司的协调、服务、监督和辖区经济统计工作,抓好安全生产,促进办事处经济发展。
3、认真执行城市建设和管理规划,按照区、街分工,负责辖区内的市容环境卫生,街道绿化以及园林、环保环卫等工作,依法进行管理和监督,并做好防火、防灾、防汛、防震、救灾、社会救济等工作以及社区居委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4、负责辖区内综合治理工作,做好司法、来信来访、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工作,维护社会安定团结。
5、管理街道财政,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街道工商、税务、物价等检查、监督工作。
6、负责辖区内计划生育工作,管理街道幼教事业、成人教育和文化市场,搞好社会教育工作。
7、负责辖区劳动和社会保障的相关工作。
8、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0]23号),充分发挥社区居委会在城市建设和管理中的作用。
9、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