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武天镐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完善托幼服务体系,规范托育机构”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管城区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区卫健委在收到该建议后,委领导高度重视,认为,您的建议切合实际,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对促进托育服务建设和高质量发展具有指导意义。
一、我区目前0-3岁托育服务现状
近年来,管城区托育服务工作紧密围绕“提质量、扩总量”的总目标,以健全政策体系、扩大服务供给、完善监管服务为抓手,积极推进婴幼儿照护服务专业化、规范化发展,提高保育保教质量和水平。截至目前,全区共有托育服务机构68家,已备案23家,可提供托位3805个,其中普惠托位3000个,普惠托位率78.8%,每千人托位4.56个。依托区妇幼保健中心成立“托育指导中心”,负责做好对托育机构和婴幼儿家庭照护的技术指导。在12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2家卫生院挂牌成立“科学育儿指导服务中心”,组建科学育儿指导团队14支,定期到社区、托育机构开展保育指导、亲子活动、家长课堂等育儿指导活动,为辖区婴幼儿家庭、托育机构提供常态化的育儿指导服务。
二、针对您提出的“完善托幼服务体系,规范托育机构”的建议。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政策体系,先后出台《管城回族区进一步加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学习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管城回族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等十局委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明确了发展目标,提出了具体发展重点和工作措施,强力推进托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统筹协调推进,扩大托育服务供给。推进多元托育服务供给。积极探索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托幼一体等托育机构运营模式。依托街道办事处、社区免费用房开办普惠托育机构,区卫健委联合教育部门鼓励公办和民办幼儿园开办托班。
(三)完善投入保障机制。强化政策保障力度,研究制定托育机构质量评估办法。对符合条件的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普惠型托育机构,按照市、区财政 5:5 比例给予多种补贴。截至目前,共计发放补贴474.44万元,其中一次性建设补贴和托位补贴271.34万元,机构运营补贴201.24万元,托育从业人员补贴1.86万元。
(四)加强服务管理规范,推进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一是开展托育机构星级评估。以区妇幼保健服务中心为评估机构,组建由卫健、财政、人社、民政、公安等七部门组成的评估专家组,按照国家《评估标准》,4月24日至5月7日,对辖区内已备案19家托育机构进行质量评估和安全检查。经评估,获“二星”等级的托育机构6家,获“一星”等级的托育机构4家。
(五)加强托育机构培训和宣传引导。实行岗前培训和定期培训制度,通过集中培训、在线学习等方式,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上半年,共计开展培训2次78人。开展托育服务宣传,讲解国家、省、市托育政策,鼓励幼儿园增设托班,落实托幼一体。通过宣传和走访,全区不少硬件设施好、办园资质合格的幼儿园表示要积极参与托幼一体化建设。以“河南省托育服务宣传月、规范托育服务中原行活动、5.29会员活动日、优生优育主题宣传月”等为契机,积极开展托育服务宣传活动,截至目前,共开展宣传服务活动20次,发放宣传品3万余份。
三、下一步打算
持续构建以公办机构为引领、公建民营和民办公助为主体、多种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普惠托育发展体系。推动乡镇(街道)、社区免费用房开办普惠托育机构,着力降低运营成本,大力推进以社区为中心的普惠托育圈建设。持续落实《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托育服务支持政策,从土地用房、财政、消防审验、质量评估、登记备案等多方面、多维度不断构建完善支持普惠托育发展的政策体系。落实对普惠托育机构的建设补贴、运营补贴和从业补贴,积极引导托育机构进行普惠型转化。确保到2024年底前,完成市定目标普惠托位数占比不低于75%,力争达到85%。
以上答复,不知您是否满意,再次感谢您对我区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关注,也真诚的希望您一如既往的继续关注卫生健康事业,为我区卫生健康工作的持续健康发展提出更宝贵的意见建议!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注我区卫生健康工作,并提出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