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31317853/2023-00051
  • 管城回族区城市管理局
  • 政协提案
  • 2023-09-01
  • 2023-09-01
关于“关于加强电动垃圾清运车安全管理的提案”的答复
对区第十届政协2次会议第2023061号提案的回复

刘武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强电动垃圾清运车安全管理”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目前,管城区现有电动垃圾二转车409辆,社会私人垃圾清运车辆34辆,专业垃圾运输车辆90辆。2022年7月,区城管局下发《管城回族区城市精细化管理生活垃圾收运提升整治专项方案》的通知,通知明确要求所有生活垃圾收运车辆(含社会车辆)由区牵头制定标准,各办事处属地统一管理,有物业平台的对所有垃圾转运车进行统一管理,无物业平台的由办事处建立统一管理机制,所有生活垃圾收运车辆(含社会车辆)全部达到统一收运队伍、统一收运车辆标识、统一车辆编号、统一车辆清洗频次、统一纳入在线监控“五统一”要求。

一、电动垃圾二转车的管理

电动垃圾二转车主要负责将社区、楼院生活垃圾转运到垃圾中转站,由各办事处环卫管理部门管理,大多车辆均为个人所有。自2020年以来,区城管局不断加大电动垃圾二转车的管理力度,要求各办事处完善二转车管理制度,明确专人管理,建立管理台账,主要包括车辆编号、使用路段(小区)、责任人(司机)及联系电话,对符合条件的垃圾二转车办理垃圾清运许可证,无垃圾清运许可证的垃圾二转车严禁向垃圾中转站清运垃圾。同时要求办事处不断加大垃圾二转车司机的安全教育,定期组织培训学习,车辆检查,避免出现交通安全事故。

二、社会私人垃圾清运车辆管理

社会私人垃圾清运车辆主要负责已签订垃圾清运外包协议的小区的垃圾清运工作。由郑州市城市管理局对社会私人垃圾清运车辆运营公司进行审核并发放郑州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许可证后方可进行垃圾清运工作,一车一证,严禁私拉乱倒、密闭不严、乱停乱放、车体破旧、混收混运,由郑州市城市管理局市容管理处负责监管。目前我区备案的社会私人垃圾清运车辆已达到“五统一”要求。

三、专业垃圾运输车辆的管理

专业垃圾运输车辆主要是指由区垃圾清运公司负责的垃圾清运车辆。目前,区垃圾清运公司驾驶员全部持有效证件上岗,按各垃圾中转站垃圾量不同、站点不同调配车辆,转运垃圾实行一车一登记,车辆出车收车在传达室登记。定点停放,定点加油、加氢,定点维修。按车辆保险到期时间提前购买车辆保险,保证车辆保险期不空挡。车辆定期检修,定期保养,按车辆公里数更换润滑油、每车每月定时打黄油,车辆发生故障第一时间报修,报修后及时安排维修车辆,杜绝带病车上路。同时,区垃圾清运公司每周组织驾驶员安全学习,定期邀请交巡警为驾驶员进行现场培训,并对司机进行各项交通法律、法规掌握的情况进行抽查。时刻警醒汽车驾驶员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安全行车,爱护车辆。

四、下一步努力方向

   下一步我局将结合您的建议,按照《管城回族区关于环卫行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一是加强安全培训工作,逐人、逐车、逐岗位开展安全教育,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熟悉环卫机械作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操作技能,持证上岗,未经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工作;二是加强环卫车辆的管理工作,严格执行环卫车辆管理制度,加强对环卫车辆的安全检查,定期维护,检修车辆,确保车辆保持良好的工作性能,杜绝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车辆带病上路等违法违规行为,严禁超载超速和抛洒滴漏,确保机械化清扫作业和垃圾清运的安全生产,特别是社会私人垃圾收运车辆,要严格落实车辆安全制度,如发现有违反安全制度的情况上报郑州市城市管理局取消营运资格;三是开展区、办事处专项联合执法,凡发现不符合管理要求的垃圾收运车辆实行暂扣,限期未整改的取消运输许可手续并按照条例要求给予处罚,对管理单位在全区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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