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办法和要求:
针对我区属郑州市老城区,社区居民居住密集,外来劳动力逐年增加,我区所辖幼儿园(早教中心)机构较多,如何加强对我区幼儿园监管力度,提升幼教队伍素质,切实保护好幼儿的身体健康,让幼儿家长安心工作,这不仅仅是教育主管部门的事情,应该是全社会及政府相关部门要引起高度的重视,我认为加强幼儿园的监管力度,提升幼教队伍素质有以下建议:
一、完善幼儿园教师准入制度,幼儿园教师和教辅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区教育主管部门要对照学前教育发展目标,按照河南省及郑州市制定的幼儿园人员编制标准,制定我区幼儿园教师补充计划,区教育局在每年新招聘的中小学教师计划中安排一定的比例用于补充公办幼儿园教师。保育人员须具备初中以上学历,经区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培训机构培训并取得合格证方能上岗。区教育局要严格把关幼儿园各类工作人员,须经县(市)、区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重点检查有无精神病史证明后方可上岗。建议区教育局和区卫生疾控部门组织区内各类幼儿园在岗工作人员每年进行1~2次健康检查,在岗人员患有传染性疾病的,应当立即离岗治疗。建议区教育局要求区内公办、民办幼儿园聘用教师、保育员、卫生保健员等专业人员,须报区教育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核、备案登记。切实加强幼儿园各岗位教师及工作人员的监管。
二、健全幼儿园规章制度,加大幼儿园各岗位工作人员培训力度,提升幼教师资整体素质
建议区教育局将区内从事幼儿保教工作的各类人员统一纳入学前教育培训体系,并建立培训长效机制。也可以联合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建立我区民办、公办幼儿园园长、教师、保育员和卫生保健员培训基地。实施所辖区内幼儿园全体教师及员工全员培训,鼓励幼儿园教师积极参加各类业务培训和学历进修,不断提高青年教师保教水平。要进一步加强对幼儿园园长和幼儿看护点举办者的政策法规、规范管理、专业知识等专项培训,不断提升园长、看护点举办者的教育和管理能力,规范办园行为,提高办园水平。
三、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建立考核激励机制
建议区教育局要求所属辖区内民办、公办幼儿园坚持幼儿为本,师德为先,能力为重,终身学习的理念,进一步加强幼儿园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并要求幼儿园聘用的教师必须依法履行合同,不得擅自离职。要加强保教人员行为规范教育将关爱幼儿、重视幼儿身心健康、保护幼儿人身安全放在首位。平等对待每个幼儿,不讽刺、挖苦、歧视幼儿,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区教育局要定期对教师队伍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查摆和整改,增强师德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建议区教育主管部门要将区内民办、公办幼儿园教师资队伍建设纳入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范畴,统筹规划,完善机制,科学管理。对公办、民办幼儿园的教职工在培训进修、评优表彰、职称评聘、工资福利等方面享有中小学教师同等权利。
建立区教育主管部门每年评出一批管理规范具有示范性的幼儿教育机构,树立榜样并进行表彰,让全区幼儿教育机构向示范性幼儿教育机构学习。
总之,幼儿的身心健康关系着家庭和谐、社会稳定。教育主管部门要不断加强对幼儿园的各项监管力度,全面提升我区幼教队伍综合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