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31317853/2025-00028
  • 管城回族区城市管理局
  • 人大建议的回复
  • 2025-06-04
  • 2025-10-11
关于“游商规范化管理”建议的答复
关于区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13号建议的回复

对区第十届人大次会议第113号建议的

 

孙常恒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游商规范化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针对当前城市管理中游商存在的问题,我局坚持“百姓城管、服务百姓”工作理念,聚焦民生痛点、治理难点,依托党建引领网格化治理机制,结合辖区实际,积极探索游商管理规范化、长效化机制。

一、坚持堵疏结合。按照“先整治后规范”原则,通过日常执法和集中整治相结合,常态化开展错峰执法和延时执法,重点整治违规占道、超出经营范围、露天烧烤、噪声扰民、垃圾违规清运等问题。对多次劝导无效、市民举报投诉较多、严重影响市容秩序的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予以处罚。同时,因地制宜,引导流动摊贩进入指定区域规范经营。

二、科学规划布局。探索“属地主责+城管执法+街道社区协商+网格参与”的模式,结合辖区人口分布、居民需求、交通状况和市容要求,按照“一路一策、一点一策、便民利商”的原则,科学规划、合理增设流动摊贩临时疏导点。重点考虑在社区周边、背街小巷、特定商业街区外围等合适区域进行试点。以十八里河街道为例,目前已在漓江路与郑新路交叉口东北角、南刘庄二号院门口蓝佩路段等区域设置疏导点。同时,拟在南三环地铁口、黄科大南门、兴仁居二、三号院北门花溪路段、站马屯路等多处重点区域规划疏导点。

三、完善配套设施。结合各疏导点实际情况,设置指示标牌,明确范围区域、经营时间、经营范围、管理规定等内容,完善周边交通标识标线,合理增设公共垃圾桶等环卫设施,要求疏导点商户自备垃圾收集容器(垃圾桶、垃圾袋),严格执行经营结束后场地清理制度,保障疏导点经营环境良好,交通有序。

四、强化日常管理。结合各疏导点实际探索实行社区自管、商户自治、引入第三方等多种管理模式,明确管理制度,适度收费用于日常保洁、设施维护等。同时,坚持开展日常巡查,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加强与各职能部门协作,做好经营场所燃气安全、食品安全、卫生保洁、垃圾收运等工作。此外,在大型活动、交通早晚高峰等特殊时期,动态调整或临时限制特定区域、路段的游商经营活动,全力保障城市秩序和交通安全畅通。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加大宣传引导力度,通过多种形式向游商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管理要求以及违规经营的后果,引导其自觉遵守相关规定,不断提升城市管理服务水平。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监督!

 

 

二〇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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