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31317853/2025-00023
  • 管城回族区城市管理局
  • 人大建议的回复
  • 2025-05-27
  • 2025-10-11
关于在城南路设立‘文化夜市’的建议”建议的答复
关于区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39号建议的回复

对区第十届人大次会议第39号建议的答复

 

沙宁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在城南路设立文化夜市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接人大提案后,我单位工作人员经过实地调查、会议讨论等多方面研究,认为不适宜在城南路设立“文化夜市”,主要有以下几点考量:

一是商都城墙遗址的保护。城南路沿线北侧为古城墙、商都遗址公园等商都遗址,为文物保护地区,如果设立“文化夜市”,难免会有小吃摊贩进行售卖,油烟、垃圾等会对商都遗址造成污染和破坏,管理难度大,工作人员有限,可能造成混乱,也会给外来游客带来负面影响。

二是对周边居民的影响。城南路南侧为居民区,若“文化夜市”开始后,油烟、噪音将对夜间居民休息造成严重影响,城南路附近没有大型停车场,道路将出现交通拥堵,大量汽车、电动车随意停放,给居民出行产生极大不便。

三是与亳都新象性质有所冲突。预计今年底,亳都新象步行街项目将正式开业,性质可能与“文化夜市”接近,管理将更加规范,景象更加恢弘,更加能够展现我商都古城的良好形象。

综上所述,我单位不建议在城南路设立“文化夜市”,待亳都新象项目开业后,广大市民将有更好的休闲、娱乐、购物场所,吸引更多游客前来打卡,展现商都古城新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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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二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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