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第十七届人大4次会议第84号建议的答复
高永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养犬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区养犬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1月1日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2021年10月29日郑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2021年11月27日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批准)郑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对《郑州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作出修改,对该条例又进一步精简细化,更加合理化,便于执行,便于管理。本着进一步提高养犬管理水平,管城区对建议中提到的几点建议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在文明养犬工作开展中,主要措施如下:
1、管城辖区内所有楼院制作并安装至少一处监督投诉电话标牌,接到投诉后,执法人员会在2小时内赶赴现场进行处置,力争达到市民满意;在辖区楼院显著位置均设置有文明养犬宣传栏、文明养犬提示牌、标语,宠物拾便箱,各办事处每月组织文明养犬宣传,区城管局每月联合辖区办事处及宠物医院到社区楼院为养犬市民的爱宠提供免费义诊、办理犬证等活动,使文明养犬意识深入人心。
2、区城管局执法人员与属地办事处以“预防+治理”的原则,每周至少开展两次联合执法行动,对于不文明养犬行为主要以劝导、责改等方式提醒居民,不以罚款为目的,坚持“教育为主、宣传为先”的原则,旨在改变居民思想意识淡薄,进一步规范养犬行为,引导群众依法文明养犬。对于屡教不改的违法违规行为,按照《郑州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依法进行处罚。今年以来,主要采取集中执法行动制度化、巡查执法常态化,坚持每周二早上、周四晚上、周五早上分三次组织各执法中队开展执法集中行动。养犬集中整治行动中共组织联合执法行动32次,出动人员3072人次,完成市民投诉8起,下达责令整改358份,完成案卷153份,处罚金额共计30600元,捕捉流浪犬134.5条。
3、为使“文明养犬 守法养犬”的意识入脑入心,不断开拓宣传工作新领域,创新宣传理念、宣传形式,通过电视、广播、报纸、自媒体等媒体,从文明养犬、法治倡导、法规解读等方面进行宣传教育,坚持以多种方式积极开展文明养犬宣传引导,努力营造规范养犬、文明养犬的良好氛围。区城管局养犬管理办公室坚持每个月不定时对辖区内12个办事处进行督导检查,特别是遛犬高峰期加大巡查力度,发现问题现场处置,起到了较好的警示作用。今年截至目前,在省、市级主流媒体刊发文明养犬管理工作正面新闻报道135篇,新办证486只,已年审1178只,办证年检工作正在持续开展。
4、依托郑州市犬只管理系统平台,对辖区养犬户信息严格登记审查,对犬只种类进行分类,严禁饲养烈性犬、大型犬,并建立详细台账。犬只脖颈部位注射有电子芯片,可以显示具体信息及免疫办证日期,日常执法巡查时通过犬只扫描仪进行扫描即可查证犬只是否办理犬证。
下一步,我们将依据您的建议,结合工作实际,完善各项措施,明晰管理职责,加强我区违规养犬整治力度。感谢您对我区养犬管理工作的关心关注,同时也希望您一如既往地支持我区养犬管理工作,并提出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区城管局也将与各办事处加大文明养犬宣传活动,引导辖区居民积极参与,主动配合,引导犬主主动对爱宠进行免疫办证,提高市民群众依法养犬、文明养犬、安全养犬意识,营造干净、整洁、有序市容环境,提升居民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