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第十七届人大4次会议第103号建议的答复
崔庆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城市管理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1.占道经营按照主干道严禁、次干道严控、支路背街规范的理念进行管理。结合属地办事处利用辖区内的空地、厂房引导流动商贩、贫困市民有序进入经营,坚持“百姓城管服务百姓”的工作理念,为群众营造美丽舒心的城市环境而努力奋斗。
2.定期与停管中心进行联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配合好相关单位对辖区内非机动车、共享单车的管理规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