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国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议将阳光城11号院西侧未来路纳入市政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单位接到您的建议后领导十分重视,立即安排人员对该路段进行走访摸排,经过排查后发现以下问题:
1.该道路(十七里河至长江东路)因前期建设单位手续不全,没有及时向我单位移交,致使该路段长时间处于无人管理现象。针对此现象我单位已向上申报,正常按流程进行道路移交。
2.十七里河南侧路面出现积水及道路涉及坑洼不平等问题,我单位积极协调沿线单位及原市级建设部门,迅速制定整修方案,密切配合,并将该段路面纳入正常管理范围。积水点改造工作目前已于实施。道路路面问题已制定改造方案,目前正在走申报流程。
3.针对交通设施不全及违停严重等问题,我单位已向交管局辖区交警支队进行协调沟通,将督促尽快完善交通设施,并对违停严重问题纳入管理范围。
感谢您对市政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