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31317853/2025-00003
  • 管城回族区城市管理局
  • 人大建议回复
  • 2024-09-09
  • 2024-09-09
关于“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和市容市貌”的建议
关于区第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84号建议的回复

徐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和市容市貌”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城市规划和建设管理。

城市规划和建设管理是城市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着城市形象和民生生活质量,违法建设行为严重违反城乡规划,影响生活环境,我局在治理违法建设工作中严格落实省、市工作指示,按照“控增量、去存量”的原则结合区治违办联合规划部门和属地办事处,依法对涉嫌违法建设进行立案查处,一经认定,坚决依法拆除,在今后工作中,结合好属地办事处,建立信息搜索、交办处理、台账管理和回头看等长效机制,确保治理一处,消除一处,避免复发。

二、加大城市管理执法力度。

一是加强宣传引导,以“百姓城管服务百姓”工作理念为宗旨,执法队员通过发放宣传册和耐心劝导,对占道经营摊贩宣传法规条例,使其认识到占道经营的危害,引导其进入便民服务点规范经营。通过以疏治堵、规范管理等方式,不断促进辖区精细化管理提升。

二是按照“主干道严禁、次干道严控、背街小巷规范”的原则,加强对主次干道占道经营现象的管控力度,规范背街小巷占道经营行为,同时将校园周边、车站周边为重点整治点位,确保道路的畅通,市容秩序良好有序。

三是坚持“721”工作法,持续推行包容审慎执法,结合办事处向商户宣传市容环境管理条例及门前四包,人人是主体,人人负责任,并开展延时执法和错时执法,切实保障市容环境规范整洁。

三、加强宣传教育。

利用社区、楼院、网格管理平台,组织实施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提升市民认知度,由被动接受转变为主动参与,共建文明、和谐、环保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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