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第十七届人大4次会议第22号建议的答复
崔凯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垃圾分类的持续推广的想法和建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总体工作进展情况。
按照省、市有关工作部署,管城区扎实开展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截至目前,我区已开展生活垃圾分类981个小区39.6万户居民,辖区公共机构、党政机关213家、各类企业2199家等已全部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全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99%以上,资源回收利用率达到39%,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居民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达到90%以上,建成运营区级生活垃圾分拣中心1座、区级厨余垃圾处理设施1座、生活垃圾分类箱房(亭)776座,配备四分类收运车辆652辆,基本构建了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的全链条体系。
二、改善垃圾分类的硬件设施,引入智能化垃圾分类设施。
在前期老旧小区内改建的490座垃圾分类设施基础上,针对其他小区楼院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存在的前端分类实效不高、无人监管、分类设施冲洗不方便、有异味不卫生、功能不完善等困难和问题,在区财政紧张的情况下,区城管局主动谋划包装项目,申请专项债资金2000万元,按照“方便实用、因地制宜、美观大方”的原则统一设计模板,建设5档通水通电的智能分类设施。通过与各办事处、住房保障中心及小区物业的紧密协同配合,着力解决了各房(亭)的选址、落地、通水通电等问题,截至目前,新建286座新式房(亭)已全部落地验收并逐步投入使用。
三、规范统一分类标识,有效促进分类习惯养成。
近年来,围绕让居民懂得分、便于分、愿意分的宗旨,根据《郑州市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的要求,对辖区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等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家属楼院等住宅区;宾馆、商场、商铺、农贸市场等经营场所的垃圾分类设施的类别、标志、标识,严格按照“生活垃圾分类四分法”(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进行统一规范,进一步有效引导居民分类投放生活垃圾,促进居民文明习惯养成。
四、提升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促进资源利用效益和生活垃圾分类实效。
2020年以来,管城区在全市率先以BOT模式引进第三方企业河南百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占地面积26.26亩,总建筑面积达到9075.83平方米的具备处置厨余垃圾、可回收物、大件垃圾及园林垃圾、有害垃圾、科普教育、大数据及污水处置等十大功能的区级生活垃圾分拣中心项目和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及配套污水处理项目,对我区居民小区(楼院)再生资源进行收运与管理,建立可回收物区级统一收运、办事处属地监管体制,使我区厨余垃圾处理能力达到100吨/日、可回收物处理能力80吨/日、大件垃圾和园林垃圾处理能力40吨/日、果蔬垃圾处理能力10吨/日、废旧织物处理能力10吨、有害垃圾暂存能力10吨,基本满足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处理需求。其次,按照《郑州市再生资源回收中转站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再生资源回收中转站专项整治活动,强化对再生资源回收中转站的监督管理,建立工作台账,强化工作落实,提升运营水平和服务质量。对非法占地、无证经营的再生资源回收站点进行依法关停取缔;对场地建设不够规范、影响周边环境的站点,限期停业整顿;实现保留的再生资源回收中转站管理规范,违规再生资源回收中转站动态清零,从而促进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健康发展,提升资源利用效益和生活垃圾分类实效。同时以今年3月国务院印发的《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及《关于做好全省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有关工作的通知》为契机,依托我区分拣中心项目,加强废旧电子产品的回收和再利用,减少资源浪费。
五、强化垃圾分类工作动态宣传,提升舆论宣传攻势。
今年以来,区城管局通过张贴宣传标识、手机APP、宣传活动进社区及分拣中心宣教基地观摩学习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引导全社会了解、支持和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一是由区城管局牵头,在各小区(楼院)定期开展垃圾分类居民宣传活动,采取集中主题宣传、分散入户宣传、评选生活垃圾分类达人、推选示范小区(物业)、开展“我爱绿色”郑州少儿语言类大赛活动、小程序民意调查等活动,带动全社会积极主动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截至目前,累计举办各类大型居民宣传主题活动80余场(次),让市民感受到垃圾分类舆论宣传力量。其次由各办事处牵头负责,在辖区内商场、饭店、宾馆等商业区域LED显示屏上定期播放生活垃圾分类公益标语及宣传片,进一步提升全社会对垃圾分类工作的知晓度。二是充分发挥分拣中心宣教功能。我区生活垃圾分拣中心项目是目前省内最大的以“参观+体验+共享”为理念的垃圾分类科普教育示范基地,也是中环协公布的全国第一批垃圾分类示范教育基地之一。今年以来,持续组织接待省内外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和居民团体34批340人次到分拣中心宣教基地观摩学习,通过静态展示、互动体验、宣教培训、科普研学和参观垃圾分拣等方式,推动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六、加大执法监督力度,持续优化考核督导机制。
不断优化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分级考核办法,实现区垃圾分类办对各办事处进行考核、办事处对各物业公司进行考核的两级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模式。按照各部门生活垃圾分类职责分工,实行上级检查、区级抽查、办事处自查、区城管局日常执法及包片督查等方式,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工作考核。同时建立街道办事处考核奖惩制度,月考核第一名和倒数第一名的办事处,要在点评会上分别做出典型性发言及表态发言,并对月考核前三名及后三名的单位分别给予财政奖励或扣款,健全激励奖励机制。其次组建区级垃圾分类专项执法队伍,积极落实垃圾分类执法监督,采取“发现-交办-催办-反馈-归档”的闭环管理体系,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强化垃圾分类工作执法兜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