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第十七届人大4次会议第19号建议的答复
刘学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非机动车乱停乱放治理工作”的建议收悉。
您在建议中指出:一个城市和区域的文明程度体现在方方面面。比如人流密集的重点路段的人行道上非机动车乱停乱放、行走困难的问题不仅给大家出行带来不便以及安全隐患,还严重影响了城市和区域形象。因此提出以下建议:
1.结合辖区内的实际情况,采取整治与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对居民区、农贸市场以及学校周边开展巡查和宣传,向沿街商户、过往的行人,尤其是快递小哥详细讲解规范停放非机动车的重要性,非机动车随意摆放或占用道路停放不仅会影响城市的美观,还可能对市民的安全通行构成阻碍,呼吁大家积极配合并自觉遵守规定。
2.对巡查过程中发现的乱停乱放车辆进行摆放规整,引导车主自觉将车辆停放在非机动车停车区,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3.切实落实常态化管理,同时做好非机动车停放的宣传引导工作,全力打造整洁、有序的停车秩序。
现答复如下:
自2024年以来,我区针对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现象开展多次集中整治活动,针对学校、医院、地铁口、商圈周边等重点区域向商家及过往行人发放《非机动车文明停放倡议书》,引导市民树立“违停不可取”的意识。同时,执法队员在高峰时段引导市民集中、规范停车;对乱停乱放的非机动车进行清理、摆放。并邀请市民、商家共同参与,努力形成“共治共享”的良好局面。
针对非机动车停放秩序乱的问题,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严格共享单车管理,实施单车备案核验,确保所有投放的共享单车均为备案车辆。建立快速响应机制,确保在发现车辆积压、损坏后运维团队能在30分钟内响应处理。
二是抓细非机动车停放秩序治理,实施“一点一策”、“退路进场”管理措施,根据不同区域的特点和需求,制定针对性的管理策略,提高整治效果。推行“门前四包”责任制,要求商家等主体对门前区域的非机动车停放秩序负责,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容环境。
三是强化执法监管与联合整治,联合办事处、社区、执法中队等相关部门,定期开展联合整治行动,对违规停放的非机动车进行清理,形成常态化管理。
四是加强宣传引导与教育,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以及社交媒体、网络平台等新型媒介,广泛宣传非机动车规范停车的重要性,提高市民的公共意识。在社区、商圈等场所通过宣传、发放倡议书等形式,引导市民养成文明骑行、规范停车的良好习惯,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
截至目前共施划、修补非机动车停车点(位)1437处、19431米,可容纳车辆数21838,安装标志标牌40个,出动拖车5937台次、人员149066人次,摆放、拖移违规停放非机动车660985辆,规范设置收费标准公示牌2个,新闻报道、媒体宣传519篇。
下一步我们将建立常态化的管理机制,确保非机动车停放秩序的长期维护。同时,通过各种渠道加强宣传引导,让市民了解和参与打造整洁、有序的非机动车停车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