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保翔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县(市、区)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由各县(市、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统一组织实施。根据我区工作实际,目前全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开招聘工作(包含教师招聘工作)由区人社局负责具体实施。
二、招聘计划由用人单位负责制定,具体到教师招聘工作,每年教师招聘的数量和资格条件,由区教育局负责制定并提请区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招聘计划主要包括招聘人数、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所学专业、年龄、是否在职教师以及其他资格证件等内容。
三、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招聘各个环节进行指导和监督。领导小组由区长任组长,常务副区长任常务副组长,成员由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和区政协负责人事和教育工作的相关人员组成。每次招聘会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对前期招聘情况进行通报,并安排后续工作。关于招聘方案的制定、考试方式(笔试或面试)的选择以及笔试面试的参与人员等事项,均需要通过领导小组会议进行讨论研究决定。
感谢您对我区教师队伍建设工作的关心,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