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规定,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3年4月14日至6月15日,对区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农委”)2022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示如下: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区农委的主要职责为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区“三农”工作及扶贫开发工作的政策、规划、年度计划;统筹推动全区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拟订并落实全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村宅基地改革、农民承包地管理有关工作等多项工作。
二、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2022年,区农委能够重视财务管理工作,预算编制和执行基本符合预算法相关要求,会计资料较为真实反映了财务收支情况。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一)预算编制执行方面。预算项目执行率过低。
(二)预算绩效管理方面。绩效评价工作开展不到位。
(三)“河长制”制度执行方面。一是水土保持补偿费收取不及时;二是村级巡河员巡河率低。
(四)内控制度管理方面。内控制度不完善
四、审计建议
(一)科学合理编制年初预算,提高预算编制的精细化水平,确保预算资金效益最大化。
(二)依法治水管水,有效落实“河长制”相关制度,确保“河长制”相关工作正常开展。
(三)进一步完善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加强支出的核算和归档控制。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区农委正在按要求进行整改。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