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35538178/2021-00005
  • 管城回族区审计局
  • 审计公开,审计结果,财政审计
  • 2021-01-22
  • 2021-01-22
关于管城回族区2019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对2019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进行了审议,同时就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提出了具体要求。区政府高度重视并专题研究部署了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的整改工作,要求相关部门层层落实责任,举一反三,既要抓好具体问题的纠正处理,又要搞好综合分析与工作协调,健全制度与管理办法,从源头上把整改工作抓到位;要求审计部门主动跟进、全程跟踪相关单位的整改情况,确保审计整改实效。现将具体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重大政策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关于“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方面”的问题

一是针对预留工程质保金比例超标准的问题,区城市管理局已和施工单位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对工程质保金预留比例重新进行了约定;二是针对向招标代理机构转嫁专家评审费的问题,涉及单位已将费用退还招标代理机构。

(二)关于“‘放管服’改革政策落实方面”的问题

针对清理证明事项不彻底的问题,涉及单位已梳理了办事流程,今后该类证明事项由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核实,不再要求群众出具证明。

(三)关于“促进就业优先政策落实方面”的问题

一是针对部分就业困难人员超期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的问题,审计期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积极进行了整改;二是针对职业培训未能覆盖五类人员的问题,区人社局今后将转变培训思路,完善培训制度,扩大政策覆盖面。

(四)关于“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政策落实方面”的问题

一是针对未及时建立预算绩效管理制度的问题,区财政部门已出台了相关预算管理制度;二是针对未开展部门预算绩效评价制度的问题,区财政部门已选取了5个试点单位。

(五)关于“其他‘六稳’‘六保’政策落实方面”的问题

一是针对困难群众救助资金5.02万元发放不及时的问题,涉及单位已将救助资金拨付和发放到位;二是针对医疗救助资金预算编制不合理的问题,相关单位今后将严格参照往年救助人数及金额,结合资金结余结转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预算。

二、 区财政及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关于“个别单位年初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完整”的问题

区财政部门今后将进一步做好指导和督促工作,确保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做细、做实、做准。

(二)关于“部门预算编制不科学不合理”的问题

区财政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对各个预算单位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确保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三)关于“部分预算单位支出预算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区财政部门今后将加强对各预算单位年初预算或年中

追加预算执行效果的监督力度。

预算支出的管理和监督。

(四)关于“财政专户利息140.94万元未及时缴入国库”的问题

    区财政部门已将财政专户利息上缴国库。

三、 为民承诺实事完成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关于“养老康复中心项目进展缓慢”的问题

    计划于2021年正式投入使用。

(二)关于“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资金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区残联建立和完善了内部控制制度,出台了《管城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资金结算办法》,建立参加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家长群,及时宣传救助政策和结算通知等;印制《残疾儿童康复手册》《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回访表》,进一步明确了资金结算的手续和要求。

四、 财务管理及内部控制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关于“个别挂牌单位实体化运行”的问题

    区财政部门与编办进行了沟通,已督促挂牌单位及时办理相关账户注销或合并等财务手续。

(二)关于“已撤销或合并的单位未及时办理相关财务手续”的问题

涉及单位的零余额账户已销户,固定资产已移交。

(三)关于“未通过政府采购方式购买优惠公务机票”的问题

区财政部门已组织培训,对各预算单位做了政策解读和操作示范。

(四)关于“物资领用发放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设计及单位已建立和完善了物资领用发放手续。

(五)关于“已处理的固定资产未及时进行账务处理”的问题

涉及单位正在积极整改,部分已处理的固定资产已完成了报批手续,进行了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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