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曹乡排水渠工程项目送审金额2505225.08元,经有关专业人员现场勘察、测量并与工程资料进行认真核对,审定工程造价为2248206.16元,核减项目金额257018.92元。
审计建议
(一)建设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办理与施工单位的工程价款结算;
(二)建设单位应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对施工单位报送的结算资料严加审核,确保资料的及时性、真实性、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