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曹乡大湖村道路排水工程项目,施工单位送审结算价1753897.91元,审定工程造价为1639600.01元,核减金额114297.90元。
审计建议
(一)严格执行招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工程合同管理;
(二)建设单位应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对施工单位报送的现场签证严加审核,确保现场签证的及时性、真实性、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