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管城回族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5年11月20日至2016年6月24日,对区城肥管理队承建的黄殿坑、书院街东、书院街西、未来路、东关东里、宋家门六个公厕维修项目竣工结算进行了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
一、被审计项目基本情况
黄殿坑等六个公厕维修项目,2014年10月11日建设单位与河南嘉丰建设有限公司签订了施工合同,合同约定的结算方式为按实结算。工程主要包括宋家门公厕屋面保温层、防水层更换;黄殿坑公厕管理房内墙面翻新、原内墙面油漆面更新,大门更换等;未来路公厕新建彩板房;东关东里公厕室内地板更换、管理房内墙面铲除粉刷;书院街西公厕室内地板更换、顶棚更新;书院街东公厕室内地板更换、顶棚更新、给排水管道更换等工作内容。工程于2014年10月13日开工建设,12月5日竣工验收。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核减工程造价25749.32元。
黄殿坑等六个公厕维修项目,施工单位送审结算价125956.26元,经有关专业人员现场勘察、测量并与工程资料进行认真核对,审定工程造价为100206.94元,核减项目金额25749.32元。
三、审计建议
以审计结果为依据,依据合同及时办理与施工单位的工程价款结算。
2016年7月4日